《新唐书·食货志》载,唐宪宗时期(805—820年)民间便出现汇兑业务,“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北宋时期,10世纪后半叶,民间便出现了最早的纸币,“蜀人以铁钱重,私为券,谓之交子,以便贸易”(《文献通考·钱币考》)。私营钱铺在清代也一直盛行不衰,北京地区的钱铺业至迟在雍正、乾隆、嘉庆年间已十分繁盛,在嘉庆十五年(1810年)北京就有钱庄“三百五十余家”,到了道光二十年(1840年)北京内外城“钱铺不下千家”(《清朝续文献通考》),其主要业务是发行钱票、兑换银钱。但由于民间发行纸币弊端丛生,道光五年(1825年),续攥《大清律例》明确立法“京城钱铺,无论新开旧设,均令五家联名互保”。五户联保制度在道光年间一直得到贯彻执行,道光十三年(1833年),御史豫益上奏,要求“京师钱铺关闭,请申明五家联保之例”,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仍然重申“无论新开旧设,均令五家联名互保,报官存案”(《刘坤一遗集》),这样的严厉措施一直延续到清末,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顺天府仍要求“取具五家联名保结,始准挂幌出帖”(《清朝续文献通考》)。
道光年间,清政府已在北京设立不印发钱票的官钱局,以调剂、平衡制钱和银钱的比价为主要业务,内务府于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又设立天元、天贞、天利、天亨和西天元五家官钱号,统称“五天官号”,以发行钱票(见图6)为主。咸丰三年(1853年),由于内外吃紧,清廷迫不得已印发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为了推行官票和宝钞,清政府在北京开设乾豫、乾恒、乾丰、乾益、宇升、宇谦、宇丰、宇恒和宇泰官钱号,统称“四乾、五宇官号”,允许四乾、五宇官号发行钱票,在发钱票时同时搭放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8]。清政府虽设置官钱号,但“民间银钱私票,行用仍听其便”(《清朝续文献通考》),并不加以限制。但户部官票的发行,导致民间的极大恐慌,北京私营钱庄业在户部官票发行前夕一昼夜间倒闭二百余户。到咸丰后期,由于通货膨胀严重,继而五天、四乾、五宇官钱号的钱票也不能兑现,后陆续倒闭或裁撤。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之前,北京“内外城官准钱铺五百一十一家”,但1900年八国联军肆掠北京后,“从前四恒、泰元等银号,为京城著名殷实之商。自庚子被抢一空”,钱庄业受到致命打击,“兵燹后仅剩二十余家”。直到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八月“批准挂幌钱铺六十余家”(《清朝续文献通考》),稍微恢复了一些。钱庄票(见图7、图8)并没有随着清代灭亡而销声匿迹,一直沿用到民国时期。
图6 咸丰年间天贞官号钱票(www.xing528.com)
图7 清代北京内茂盛号、瑞升号钱票
图8 光绪改宣统年号北京聚豐银号伍两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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