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已发现的“中统元宝交钞”以及背面印有“至正印造元宝交钞”的“中统元宝交钞”(即“至正交钞”)实物来看,除背面的印戳外,“至正交钞”还有三个特点。
第一,“至正交钞”面额旁各有两竖行文字,右边为汉文九叠篆“中统元宝”和八思巴文“诸路通行”,左边为汉文九叠篆“诸路通行”和八思巴文“中统元宝”。《元史》卷二百二《释老传·八思巴》云:“至元六年,诏颁行于天下。诏曰:朕惟字以书言,言以纪事,此古今之通制。我国家肇基朔方,俗尚简古,未遑制作,凡施用文字,因用汉楷及畏吾字,以达本朝之言。考诸辽、金,以及遐方诸国,例各有字,今文治浸兴,而字书有阙,于一代制度,实为未备。故特命国师八思巴创为蒙古新字,译写一切文字,期于顺言达事而已。自今以往,凡有玺书颁降者,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国字副之。”[9]与之相比,“中统元宝交钞”仅有汉文,无八思巴文。
第二,钞面下方的“提举诸路通行宝钞印”,目前存有实物。该官印1965年出土于北京,铜质,呈正方形,字体为八思巴文,周边磨损痕迹明显,印文也存断烂处[10],可见此印使用时间较长、使用次数较多,佐证了元朝后期元政府大量印刷发行纸币的事实。此印文出现于后期发行的“中统元宝交钞”钞面下方[11]。结合八思巴文的颁布时间,可知此印文是一项判定“至正交钞”的佐证。(www.xing528.com)
第三,钞面下半部文字右起为“中书省”,左边落款为“中书省提举司”,相比之下,中统元宝交钞的起首和落款则写作“行中书省”。中统初年,作为正式中央行政机构的中书省尚未正式成立,中央行政职权暂由燕京等处行中书省代行[12]。《元史·王文统传》有:“诏行中书省造中统元宝交钞”,王恽《中堂事记》也明确指出中统钞是由“燕京等处行中书省”印造[13]。因此,这也是一项为“至正交钞”定性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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