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LAB的数据类型主要包括:数字、字符串、矩阵、单元型数据及结构型数据等,限于篇幅,这里将重点介绍其中3个常用类型。
2.2.1.1 变量与常量
变量是任何程序设计语言的基本要素之一,MATLAB语言当然也不例外。与常规的程序设计语言不同的是,MATLAB并不要求事先对所使用的变量进行声明,也不需要指定变量类型,MATLAB语言会自动依据所赋予变量的值或对变量所进行的操作来识别变量的类型。在赋值过程中,如果赋值变量已存在,则MATLAB语言将使用新值代替旧值,并以新值类型代替旧值类型。
在MATLAB语言中,变量的命名应遵循如下规则:
1)变量名区分大小写。
2)变量名长度不超过31位,第31个字符之后的字符将被MATLAB语言所忽略。
3)变量名以字母开头,可以由字母、数字、下划线组成,但不能使用标点。
与其他的程序设计语言相同,在MATLAB语言中也存在变量作用域的问题。在未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MATLAB语言将所识别的一切变量视为局部变量,即仅在其使用的M文件内有效。若要将变量定义为全局变量,则应当对变量进行说明,即在该变量前加关键字global。一般来说,全局变量均用大写的英文字符表示。
MATLAB语言本身也具有一些预定义的变量,这些特殊的变量称为常量。表2-1给出了MATLAB语言中经常使用的一些常量值。
表2-1 MATLAB语言中经常使用的一些常量值
在MATLAB语言中,定义变量时应避免与常量名重复,以防改变这些常量的值,如果已改变了某外常量的值,则可以通过“clear+常量名”命令恢复该常量的初始设定值(当然,也可通过重新启动MATLAB系统来恢复这些常量值)。
2.2.1.2 数字变量的运算及显示格式
MATLAB是以矩阵为基本运算单元的,而构成数值矩阵的基本单元是数字。对于简单的数字运算,可以直接在命令窗口中以平常惯用的形式输入,如计算2和3的乘积再加1时,可以直接输入:
>>1+2∗3(www.xing528.com)
ans=
7
这里“ans”是指当前的计算结果。若计算时用户没有对表达式设定变量,系统就会自动赋当前结果给“ans”变量。
MATLAB语言中数值有多种显示形式,在默认情况下,若数据为整数,则就以整数表示;若数据为实数,则以保留小数点后4位的精度近似表示。MATLAB语言提供了10种数据显示格式,常用的有下述几种格式:
short 小数点后4位(系统默认值)
long 小数点后14位
short e 5位指数形式
long e 15位指数形式
MATLAB语言还提供了复数的表达和运算功能。在MATLAB语言中,复数的基本单位表示为i或j。在表达简单数数值时,虚部的数值与i、j之间可以不使用乘号,但是如果是表达式,则必须使用乘号,以识别虚部符号。
2.2.1.3 字符串
字符和字符串运算是各种高级语言必不可少的部分,MATLAB中的字符串是其进行符号运算表达式的基本构成单元。
在MATLAB中,字符串和字符数组基本上是等价的,所有的字符串都用单引号进行输入或赋值(当然也可以用函数char来生成)。字符串的每个字符(包括空格)都是字符数组的一个元素。例如:
另外,由于MATLAB对字符串的操作与C语言几乎完全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