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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双重属性:哲学基础与概念探析

时间:2023-06-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上讨论的科学的分析与综合是有其深刻的哲学基础的。部分与部分之间、部分与整体之间的联系往往对事物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以灾害而言,大多是超出人们防御能力的自然变异造成的对社会的损害。为了进一步理解灾害的本质属性,有必要从哲学方面寻求支持。如今,哲学界普遍认为“天人合一”是古代东方文明的主导思想,是东方综合思维范式最完整的体现,是中国文化对人类的重大贡献。对此,辩证唯物主义者明确发出了警示。

灾害双重属性:哲学基础与概念探析

以上讨论的科学的分析与综合是有其深刻的哲学基础的。一般来说,整体等于部分之和,但在自然界中,整体往往并不等于各部分的简单相加。部分与部分之间、部分与整体之间的联系往往对事物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以灾害而言,大多是超出人们防御能力的自然变异造成的对社会的损害。研究灾害自然要分析自然变异的作用,但离开社会和社会对自然的干预来讨论灾害,无异于盲人摸象。为了进一步理解灾害的本质属性,有必要从哲学方面寻求支持。

1.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哲学观

古代早期论述人与自然的关系,子产(?~前522)说得较为明确,公元前517年赵简子向子太叔(游吉)请教为政之理。子太叔开篇明义地说:“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即天地有其自己的规律,所谓天经地义。民众的行为要以天经地义为遵循,才能做到“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强调人的行为要顺应自然规律。

战国时人子思在阐发孔子的思想时也谈到人与自然的关系。“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唐代人孔颖达注解说,“尽性者,谓顺理之使,不失其所也;赞,助也;育,生也”。也就是说,能按自然规律办事则能有助于天地滋养万物之功能。人类就可以参与和融和到天地自然之中。

淮南子对此说得更为贴切。他在论述对“无为”和“有为”的理解时说:地势决定水自西向东流,人们依据这个道理而加以疏导,就可以避免水灾发生。作物春天开始发生,人们依据这个规律去耕种,五谷才能得以生长。如果听任洪水自流,则大禹就不会有治水的功业。如果听任作物自然生长,则后稷的智慧就不能展现。依据自然规律去治理,这就是所谓的“无为”。而如果妄想用火去焚烧水井,用淮水去淹灌高山的话,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行为即所谓的“有为”。这是淮南子对老子“无为”本义的理解。

对于水灾本质的认识,2000多年前贾让的概括是极有见地的:“古者,立国居民,疆理土地,必遗(保留)川泽之分,度水势所不及”。恰当地表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先哲类似的认识不胜枚举。

如今,哲学界普遍认为“天人合一”是古代东方文明的主导思想,是东方综合思维范式最完整的体现,是中国文化对人类的重大贡献。

2.《自然辩证法》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剖析

西方传统哲学对人与自然的思考偏重于征服和改造自然。而当工业化开辟了人类发展的新纪元,人类对自然的掠夺性开发也显现出其负面影响,并开始危及人类社会的自身发展。对此,辩证唯物主义者明确发出了警示。(www.xing528.com)

1876年,恩格斯论述劳动在由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时,谈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由于人类的不明智做法造成自然的失衡及其对人类社会的严重后果。他说:动物不断地影响周围的环境,那是为了生存而利用外部世界时发生的。但是人离开动物越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越带有经过思考的、向着事先计划的目标前进的特征。而随着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显著增强,却滋长了支配自然界的盲目性。“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恩格斯举出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环境退化导致水资源枯竭,洪水灾害增加,疾病蔓延等恶果。而造成这些恶果的原因则主要在于人们的急功近利。

在讨论人与自然关系这一哲学命题的基础上,恩格斯进一步指出:“不管自然科学家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他们还是得受哲学的支配。问题只在于,他们是愿意受某种坏的时髦哲学的支配,还是愿意受一种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的支配”。100多年前恩格斯的精辟论述和远见卓识不是切中当今时弊而应引以为戒吗?

3.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自然观——“天人合一”

洪水是一种自然现象。防洪减灾是人们发展水利,制约水害,恰当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努力。因此,在防洪减灾中应该注意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人类发展过程中,人和洪水的关系也随之发展。最初人们为躲避洪水的危害,不得不“择丘陵而处之”,住在洪水一般淹不到的高处。此后发明了堤防,人们和洪水的关系进了一步,可以“水来土掩”,修筑堤防限制洪水的泛滥。近代发明了混凝土,人们可以修建高坝大库滞蓄洪水,调节河流天然径流。在自然面前,人们又多了一些主动。但是,有了许多新手段、新技术以后,人们是否就可以对洪水战而胜之,达到自由的境界呢?这曾经是一段时间的理想。而随着人口的繁衍经济的发展,大规模的人类活动试图“重新安排山河”,却带来了若干负面影响而使灾害增加。这些矛盾和困难告诉我们,矛盾的发展是无止境的,人类不应过分陶醉于自己的力量,不能希冀完全主宰洪水,消灭水灾。人类是自然统一体的一部分,是从属于自然界的。人类周围的自然界是人们生存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人们应该主动调整与外界自然的关系。人类在自身的发展中,为了创造更适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不仅要制约自身的繁殖,克服和改造不利的自然条件,同时也应注意审慎地保护和顺应自然。正如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所说:“自然是通过我们对它的服从而被战胜的”。实行防洪与减灾相结合的防洪政策,是对自然规律的进一步理解和正确运用的产物。

古代生产力低下,自然力对于人类社会处于支配的地位。人们不得不怀着敬畏的心情,更多地关心和记录自然变异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注重天文、地理与人事之间的综合思考。虽然前人对于自然规律的认识不及今人之深刻,但这种综合思考的原始自然观和世界观,反映的却是一个客观事实。

然而近代以来,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迅速提高,科学的光芒和技术的威力使许多人不自觉地滋生出科学技术至上的思想而睥睨千古。以为依靠科学技术,人类无所不能,而把天与地都视为供人类利用之外物,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导致功利主义的泛滥,加剧了对资源、环境的掠夺性开发,走进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误区。事实说明,无论人类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变得如何强大,但希图对自然战而胜之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却证明了,人类把自己视作自然的主人的无奈;同时进一步证实了一个基本事实——人类社会的确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们在背离自然规律去大规模营造只满足自身发展的新天地的同时,也加剧了和外界自然的冲突,并导致制约自身发展的新的障碍。人们似乎由此突然之间觉醒到“人定胜天”之不堪,而古代哲人关于“天人合一”认识之精辟,构成了从古至今否定之否定的一个循环。

通过以上讨论,我们还回到原来的话题,安南说:“人们越来越多地意识到,所谓“自然灾害”并不完全是自然产生的,事实上学术界已经主张尽量减少“自然灾害”一词的使用,而只称作灾害。学术界的忠告是明确的:导致灾害损失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人类活动”。那么,不称之为自然灾害,应该怎样概括灾害的本质属性呢?灾害双重属性概念是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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