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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中的涝灾危机与防范措施

时间:2023-06-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1931年、1954年、1998年洪水期间,长江中下游洪水泛滥区多为先涝后洪,那些遭受洪灾的圩垸,80%~85%都已先积涝成灾,洪水泛滥则使其雪上加霜。在流域防洪体系尚未建成或防洪工程标准低下时,洪水影响范围相对较大,据统计,1954年长江中下游受洪涝灾害的面积4755万亩中,分洪、决口淹没耕地2505万亩,山洪和单纯由内涝造成的灾害面积分别为705万亩和1545万亩,若计入洪涝共同影响的部分,涝灾面积则为3500万亩左右。

洪涝灾害中的涝灾危机与防范措施

水灾成因划分,洪灾通常指河道洪水泛滥造成的损失(客水或外水损失),涝灾则是由于当地降雨积水不能及时排出造成的淹没损失(内水损失)。流域洪水和沥涝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叠加的关系:河道洪水位高,则涝水难以排出;排涝能力强,则增加河道洪水流量,抬高河道水位,加大防洪压力和洪水泛滥的可能性;当出现流域性洪水灾害时,平原发生洪水泛滥的地区通常已积涝成灾。例如,1931年、1954年、1998年洪水期间,长江中下游洪水泛滥区多为先涝后洪,那些遭受洪灾的圩垸,80%~85%都已先积涝成灾,洪水泛滥则使其雪上加霜。

在流域防洪体系尚未建成或防洪工程标准低下时,洪水影响范围相对较大,据统计,1954年长江中下游受洪涝灾害的面积4755万亩中,分洪、决口淹没耕地2505万亩(其中80%以上已先积涝成灾,约合2000万亩),山洪和单纯由内涝造成的灾害面积分别为705万亩和1545万亩,若计入洪涝共同影响的部分,涝灾面积则为3500万亩左右。据南京水文水资源所估算,若长江流域防洪工程达到长江流域规划(20世纪80年代)要求的标准后,1954年洪水重演因分洪、决口造成的洪水淹没面积约为600多万亩,相当于1954年时的25%。但涝灾面积不会因防洪工程的建设而有所减少,甚至因平原区域积蓄涝水的自然水面或低洼荒地被围垦或开垦而大幅度减少会有所增加,即仍会维持在原有水平或以上水平。据统计,1998年涝灾面积约7000万亩,与之相比,即使计入受洪涝同时影响的部分,1954年涝灾面积也不超过4000万亩。

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建设、防洪标准的提高和洪水调度能力的增强将会有效地减少河道洪水泛滥的几率和淹没的面积,但工程保护面积的增加通常伴随着同等降雨条件下河道流量的增加和水位的抬高,使得排涝入河更为困难(开挖分洪道例外)。一般而言,在出现流域性强降雨天气时,即使机电排涝能力大幅度增加,由于被天然滞蓄洪水水面的锐减所抵消,涝灾面积即使不增加,也不会有明显的减少。1998年长江洪水深刻地揭示了这一态势:中下游成灾面积9787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345亿元,其中因洪水泛滥淹没耕地仅300多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94亿元,若取山洪灾害面积与1954年相当,为700万亩,则涝灾与平原洪灾面积比为22∶1,损失比约为5.5∶1,以亩均水灾损失衡量,因涝亩均损失约为1200元,因洪亩均损失约为4800元。与此对照,防洪工程体系尚不尽完善,总体防洪标准较低的嫩江松花江流域1998年的洪灾损失与水灾总损失之比略大于1∶2(分别为272亿元和517亿元)。(www.xing528.com)

位于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季风气候区的海河流域情况略有不同,据分析(《中国江河防洪丛书·海河卷》),1950~1987年间,虽然海河流域原有的许多蓄水洼淀被大范围垦殖,从总体上看,涝灾面积仍呈减少的趋势:年均涝灾面积由2370万亩减少到1579万亩,这与此期间疏浚、开挖了多条兼具泄洪排涝功能的河道、超采地下水使地下水位降低,排涝能力和雨水下渗能力得以大幅度提高有直接关系。

伴随着防洪工程的建设、经济的发展和人口压力的增大,洪水泛滥淹没面积大幅度减少和洪灾损失占水灾总损失的比重降低,以及涝灾面积有增无减和涝灾损失占水灾总损失的比重增加,是目前我国各大流域,尤其是南方流域中下游平原地区的共同特点,在未来的防洪减灾决策和实践中对此特点应给予充分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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