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导治水的原则是顺应河性,依据地形条件,采取一些小规模的工程措施(如疏浚、筑堤导流等),疏导河流,将洪水引至无人区,来保护区域安全。先秦时已经有人从河流整治的角度对大禹治水进行了总结,从中归纳出大江大河下游多流入海形势下,以疏导为主的治水方略。《淮南子·原道训》:“禹之决渎也,因水以为师。”即按照水流趋下的规律,采用疏浚河道,或分流或多流合并的方法,达到“合通四海”的目的。此后各朝各代不仅将禹治水视为疏导洪水方略的典型案例,也尊为中国古代“平治水土”的国土治理的最高原则。
夏商时期允许黄河在今河北东部分播为九,是这一带开发程度不高的反映。但随着开发的不断扩展,势必与黄河下游分作九支缺乏控制的状况产生新的矛盾。于是公元前七世纪,位于黄河下游的齐国就开始将黄河九支并作一支的努力。唐代学者孔颖达(574~648)著《尚书正义》时引用春秋《纬宝乾图》说:“移河为界在齐吕,填阏八流以自广”。另一纬书《尚书中候》也说,“齐桓之霸,遏八流以自广”。东汉的班固和北魏时的郦道元也有类似说法,都说齐桓公时把黄河下游九河填去了八条,目的是开疆拓土。
战国至西汉黄河下游逐渐形成了系统堤防。到了西汉末年,在华北平原频繁决口,黄河河道已经到了改道的前夜,疏导治水的方略被重新提出。成帝建始二年(公元前32年)清河都尉冯逡说,清河郡(治今河北清河县东南)在以往数十年间河患不严重,是因为其间上游黄河主流曾分出一支屯氏河来,现在屯氏河淤塞了,主流泄洪能力不足,灾害因而加剧。于是他建议重开屯氏河,“以分杀水力,……,助大河泄暴水,备非常”(《汉书·沟洫志》)。王莽时御史韩牧也有类似的主张,但均未付诸实行。
北宋治理黄河方略中,开分水河的治理措施再次提出。其中典型的事例是,庆历元年(1041年)朝廷在治理横陇决口的方案上举棋不定,有的主张堵口复故道,有的认为应该开分水河,恰巧“未兴工而河流自分。有司以闻,遣使特祠之”(《宋史·河渠志一》)。从朝廷的欣喜庆贺,反映出对分水治黄倚重的心情。分水治黄系统的理论阐述,则见于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李垂提出的导河形胜书。
金、元两代以北方为统治重心,治黄也以保北为重点。不仅治理上加强北岸的修防,而且往往因袭向南决口的形势,人为地向南开河分水。大定八年(1168年)黄河在河南滑县李固渡(在今滑县西南沙店集附近)向南决口,曹州(治在今菏泽)城被冲毁。当年曾派人查勘,认为洪水泛滥主要在曹州、单州(治在今单县)一带。这一地区农业不发达,居民多以水产为生。而“大河所以决溢者,以河道积淤,不能受水故也”(《金史·河渠志》)。如果堵复,难免再决,于是决定顺应二河分水的形势。这是当年舍南保北方针指导下的必然结果。
分流治黄在明代前期仍是主导的方针。典型的事例是徐有贞(1407~1472年)的分水演示。正统十三年(1448年)后,黄河连年泛滥横溢并且冲断运河,漕运中断。在先后指派多人治理无效的情况下,于景泰四年(1453年)任命徐有贞主持治理黄河和运河。但朝廷对徐有贞提出以分水为主的方案犹豫不决,派人前往质询,“使者至,徐出示二壶,一窍、五窍各一。注而泻之,则五窍者先涸。使归而议决”(明·李东阳,“宿州符离桥月河记”,《明经世文编》卷五十四)。由此说明,开分水河对于提高泄洪能力的重要性。(www.xing528.com)
除黄河之外,历史上海河治理也多以分疏为主。海河南系(今白洋淀、东淀至海河一线以南)受黄河影响,水系混乱,沼泽洼地遍布,众水汇流,最易致涝。北魏年间,海河南系大雨频仍,熙平二年(517年)和正光二年(521年)接连大水(《魏书·灵征志》卷一一二上),致使长河激浪,洪波汨流,川陆连涛,原隰通望,弥漫不已,汛滥为灾。其时左中郎将崔楷提出治理规划,其要旨曰:水灾的发生“良由水大渠狭,更不开泄;众流壅塞,曲直乘之所致也”,因此,他提出以疏导为主的治理对策,“量其逶迤,穿凿涓浍,分立堤
,所在疏通,预决其路,令无停蹙;随其高下,必得地形;……,钩连相注,多置水口,从河入海,远迩迳通,泻其,泄此陂泽”(《魏书·崔楷传》卷五六),其中“多置水口,从河入海”是力图改变众流汇聚的不利形势,而使之分道出海。崔楷还为计划的实行设计了相应的用工方案,以及排涝工程完成后因地制宜的种植方案,即“水种稻,陆艺桑麻”,但可惜工程尚未完成,崔楷奉调离任,计划中缀。
元代定都北京以来,由于京城大兴土木,对太行山、燕山森林过度砍伐,水土流失严重,下游各河淤积显著增加,河道迁徙频繁,防洪任务逐代增加。据统计,海河流域水灾在唐宋平均30年一次,元明清三代增加至5年左右一次。北魏时期被称作清泉河的永定河,至辽、金称作桑干河或卢沟河,而到元代则被称作浑河或小黄河,并被特别注明“以流浊故也”(《元史·河渠志一》)。恶化了海河水系的防洪形势。
明代海河五大支流除永定河和子牙河未系统筑堤,其余南北运河和大清河已稳定于今天的形势下。此外,洼淀虽较宋代大为收缩,但仍较今时宽广。以东淀为例,其面积大约是20世纪中叶的一倍左右。明代海河防洪的工程措施仍以疏浚为主。代表性的规划意见出现在嘉靖年间。嘉靖十一年(1532年)海河大水,郎中徐元祉受命赈灾。他说:“河本以泄水,今反下壅;淀本以潴水,今反上溢,……,今惟疏浚可施,其策凡六”(《明史·河渠志六》),他的6条措施全部都围绕疏浚,并被批准实行。同时代的霸州道观察王凤灵的防洪规划较全面,所提出的方案共计3个要点:在洼淀周围筑堤,增大滞洪容积,“余观直沽之上有大淀、小淀,有三角淀,广延六七十里,深止四五尺,若因而增益之,又为之堤,淀蓄众水而委输于海,水固有所受也”(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四),此外,他也主张疏浚淤浅的河道和增开支河多途泄水,强调滞、泄、分三者兼顾,以洼淀滞蓄为主。在当时洼淀滞洪能力较大的背景下,这个规划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清代,海河防洪方略的重点仍然是分流和疏导。雍正年间陈仪在《直隶河道事宜》一文中,详细分析了海河的形势。他认为,北运河、南运河、永定河、子牙河和大清河下游汇聚天津海河,争趋入海通道,尾闾又受海潮顶托,泄流不畅,因此“欲治直隶之水者,莫如扩达海之口;而欲扩达海之口者,莫如减入口之水”。乾隆四年(1739年)直隶总督孙嘉淦又具体规划“别疏永定、子牙二河于西沽南北分流,不使入(东)淀。清浊攸分,水患永息”(《畿辅河道水利丛书》)。即将永定河分流天津之北,子牙河于天津之南分头入海。20世纪60年代根治海河工程实际上采用了相似的分流泄洪措施。此后大规模整治,无不辅以排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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