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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际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时间:2023-06-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处理好人与自然关系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见在完善人与自然和谐的进程中,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要处理好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利益集团以及当代与后代发展的利益分配关系。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后,要实现有效防洪减灾,就要调整社会发展,适应洪水,而不是一味着眼于控制和战胜洪水。

处理人际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处理好人与自然关系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于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人类社会发展中,一旦有能力从资源和环境中获取效益,人们往往会在单纯追求效益上陷入盲目和混乱,不自觉地导致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眼前效益,这在防洪减灾中屡见不鲜。此外,由于环境被看作是公共的,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为夺取资源不遗余力,而对环境破坏的后果失去警觉。这其中隐含着的本质意义是人们如何对待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当代与未来的利益分配问题。可见在完善人与自然和谐的进程中,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要处理好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利益集团以及当代与后代发展的利益分配关系。

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一种既满足当前人类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他们自身需要的能力”的发展,指出了持续发展的最高目标是促进人类社会各地区、各阶层和当代与后代的和谐和公平发展。因此,实现有效减灾必须在体制和法制建设上做出努力,以协调和有效约束在防洪减灾中各方面利益(例如,蓄滞洪区与其所保护的防洪保护区;上游与下游;左岸与右岸之间的矛盾)。自然灾害加大了社会贫富差距,带来了社会不稳定,更是不可持续发展的因素。(www.xing528.com)

今天,在防洪减灾领域所表现出的人与洪水的关系已经相当紧张,而环境、灾害对人类社会的惩罚有许多是通过人类自身非理性的行为来实现的。灾害的结果表面看来是自然的异常,其实许多都是非科学的社会发展决策所使然,因此,检讨我们的发展规划,避免掠夺资源、破坏环境、盲目追求GDP增长的不理智行为是必不可少的。

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后,要实现有效防洪减灾,就要调整社会发展,适应洪水,而不是一味着眼于控制和战胜洪水。至此,问题变得明朗起来,即要取得人与自然和谐,必须既要管好水,又要管好人。也就是说,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只能是社会自觉的过程,依靠建立社会自我约束机制,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精神的管理体制、法制,提高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公众减灾意识等来实现,其中科学决策是科学治水的第一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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