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隋唐、五代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高峰,总的来说国家强盛、经济发达、商业繁荣,尤其是文化上的开放,显示了这一时代雍容大度、兼蓄并包的风格。唐代发达的官营织造,带动了“织造户”和民间丝绸生产的大发展。总体上,丝绸业的生产中心仍然在黄河下游的河南、河北等地,巴蜀地区以及剑南道、山南道的西部也是丝绸生产重要产区,而江南道的丝绸生产也呈现迅速发展的势头。
隋唐、五代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高峰,总的来说国家强盛、经济发达、商业繁荣,尤其是文化上的开放,显示了这一时代雍容大度、兼蓄并包的风格。丝绸业也在这一社会基础上出现了发展高潮,它在中国丝绸发展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唐代的官营丝绸生产机构,有著名的少府监下的织染署,下设25个作坊,从现代技术分工看,主要分为机织、编织、纺纱、炼染4类。除了织染署之外,唐代的官营织造机构中,还有宫廷中的专业丝绸生产工匠“绫锦坊巧儿三百六十五人,内作使绫匠八十三人,掖庭绫匠一百五十人”。其中绫锦坊就是少府监织染署中的织之作,是绫锦等10个作坊的简称。唐代发达的官营织造,带动了“织造户”和民间丝绸生产的大发展。“织造户”是一种有别于官营和民营的生产形式,一方面,织造户受官府的控制,要服从官府的指挥;另一方面,他们则用自己的工具,在家中以分散形式进行生产,事实上可以看作是官府的丝绸定点加工点。织造户可具体称为织锦户、贡绫户等。织造户主要承担有地方特色的丝织品生产,如蜀地贡锦、月地贡绫等等。而当时的民间丝绸生产,最常见的是民间一家一户为单位的男耕女织的生产形式,在杭嘉湖丝绸产区,出现了分工很细的手工业作坊,通常有“坊”“作”“铺”等。浙江在唐代的前期,属于江南东道管辖。总体上,丝绸业的生产中心仍然在黄河下游的河南、河北等地,巴蜀地区以及剑南道、山南道的西部也是丝绸生产重要产区,而江南道的丝绸生产也呈现迅速发展的势头。尤其是浙江的杭州、越州(今绍兴)、嘉兴等地都是唐代前期丝绸业比较发达的地区。此时美丽富饶的江南地区,正孕育着丝绸业的迅速发展。(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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