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场所通常指有气体、蒸气、粉尘、静电、纤维等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熟悉特殊场所电气工程的图样和前述基本相同,现在就几个特殊问题说明如下:
1)特殊场所的管路或电缆一般为明设且密封良好,导线一般为铜线,电缆应用铠装,采用铝线或非铠装电缆时及整个工程应符合GB 50257—1996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 50058—1992设计规范中的要求。
2)设计提供的电气设备和材料的型号规格应和安装场所划分的等级相符,并应核实其生产厂家资质,为物资材料部门订货提供可靠的依据。爆炸危险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表6-2中的规定。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表6-3中的规定。其中爆炸性粉尘环境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除可燃性非导电粉尘环境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采用防尘结构(标志为DP)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及其他爆炸性粉尘环境的11区均采用尘密结构(标志为DT)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并按粉尘的不同引燃温度选择不同引燃温度组别的电气设备。
3)特殊场所对接地或接零的要求和常规场所不同,其要求应符合GB 50257—1996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 50058—1992设计规范的要求。
表6-2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设备选择表
(续)
注:表中符号:○为适用;△为慎用;×为不适用。
①绕线转子异步电动机及同步电动机采用增安型时,其主体是增安型防爆结构,发生电火花的部分是隔爆或正压型防爆结构。
②无火花型电动机在通风不良及户内具有比空气重的易燃物质区域内慎用。(www.xing528.com)
③电抗起动器和起动补偿器采用增安型时,是指将隔爆结构的起动运转开关操作部件与增安型防爆结构的电抗线圈或单绕组变压器组成一体的结构。
④电磁摩擦制动器采用隔爆型时,是指将制动片、滚筒等机械部分也装入隔爆壳体内者。
⑤在2区内电气设备采用隔爆型时,是指除隔爆型外,也包括主要有火花部分为隔爆结构而其外壳为增安型的混合结构。
表6-3 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设备防护结构的选型
注:1.在火灾危险环境21区内固定安装的正常运行时有集电环等火花部件的电机,不宜采用IP44结构。
2.在火灾危险环境23区内固定安装的正常运行时有集电环等火花部件的电机,不应采用IP21型结构,而应采用IP44型。
3.在火灾危险环境21区内固定安装的正常运行时有火花部件的电器和仪表,不宜采用IP44型。
4.移动式和携带式照明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金属网保护。
5.表中防护等级的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外壳防护等级分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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