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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负荷管理终端:实现高效能量管理的利器

时间:2023-06-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发布文件,要求装用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一般情况下,专用变压器客户均应装用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实现高效能量管理的利器

14.4.2.1 概述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是完成对客户侧实时用电数据、计量工况和事件等数据的采集,并及时向系统主站传送采集的数据和信息,以及能接受和执行主站的设置或控制命令的设备,有时也称负控装置。电力负荷终端设备按功能分为有控制功能和无控制功能两类,按信道分为230MHz专用无线网、无线公网(GSM/GPRS、CDMA等)、电力线载波以及其他信道(如光纤等)。

现代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是以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电力自动控制技术为基础的信息采集、处理和实时监控系统。它由安装于供电系统的负荷管理主站(简称主站)、客户端负荷管理终端(简称终端)和主站与终端间数据通信信道组成。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是由电力负荷控制发展而来的。国外在20世纪初期(1913年)提出了音频控制方案,到40年代,德、法等国的公司生产出音频电力负荷控制系统。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应用电力负荷控制技术,在80年代初先后从德国、瑞士引进音频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试用,此后相关产品的研发、标准制定等工作全面展开。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发布文件,要求装用电力负荷控制装置。

(1)1992年原能源部、原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等联合下发了(能源电[1992]931号)《电力负荷控制装置装用管理办法》和《电力负荷控制实用化考核验收标准》,要求:

1)对受电变压器容量在500kVA(或装见容量500kW)及以上的用户,全部装用具有定量控制功能的电力负荷控制装置。

2)对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kVA(或装见容量315kW)及以上用户,其80%以上的用户都应装用具有定量控制功能的电力负荷控制装置。

3)对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315kVA(或装见容量100~315kW)的用户,其70%以上的用户都应装用电力时控开关或单向遥控终端接收机。

(2)2004年国家电网公司部门文件《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生产营销[2004]116号):

第八条 由电网供电的电力客户,包括工业、商业、宾馆、机关、学校等所有企、事业单位,都应装用电力负荷管理终端。一般情况下,专用变压器客户均应装用电力负荷管理终端。据此,很多地方供电部门要求凡是负荷在50kVA(kW)及以上的,都应装用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3)2010年11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0]2643号),其中: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通过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负荷监测和控制,负荷监测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70%以上,负荷控制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10%以上,100kVA及以上用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

第十条 各地区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目标和电力供需特点,将通过需求侧管理节约的电力和电量,作为一种资源纳入电力工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电力需求侧管理是电力企业采用行政、技术、经济等手段,与用户共同协力提高终端用电效率,改进用电方式,为减少电能消耗和电力需求,节约一次能源,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所进行的管理活动。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一种先进的管理和资源规划方法。

电网企业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应自行开展并引导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为其他各方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电力用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国家鼓励其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和措施。

显然,装用电力负荷管理终端是进行电力需求侧管理最基础的工作。由于光纤通信具有容量大、传输距离远、抗干扰能力强等一系列优点,已发展成为电力系统一种主要的通信方式,所以采用光纤通信以便供电部门进行终端负荷管理就成为用户无法选择的方式了,与无线公网通信等相比,这样将会造成用户负荷终端管理设备成本成倍增加。(www.xing528.com)

14.4.2.2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的功能要求

(1)相关标准有:

GB/T 15148—2008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DL/T 533—2007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DL/T 532—1993无线电负荷控制单向终端技术条件

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2013年版(14项),如

Q/GDW 1373—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代替Q/GDW 373—2009)

Q/GDW 1374.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 (代替Q/GDW374.1—2009)。

(2)电力行业标准DL/T 533—2007规定了电力负荷管理终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适用于制造、检验、使用和验收。在技术要求部分,规定了终端的必备功能和选配功能,见表14-5。并对每种功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数据处理:能生成存储26项实时和当前数据;能将采集的数据在日末形成各种(45项)历史日数据,并保存7天;能将采集的数据在月末零点生成各种(21项)历史月数据,并保存一个月。

表14-5 终端的必备功能和选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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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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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有交流(电压、电流模拟量采集功能的终端,脉冲量采集功能可作为选配。

②安装在公配变侧的终端,本地显示功能可作为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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