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压电器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和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2)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节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3)设备及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在产品技术文件没有规定时应不超过1年。当需长期(1年以上)保管时,应通知设备制造厂并征求其意见。
(4)设备及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同时应满足所签订的订货技术条件的要求,并应有合格证明文件。设备应有铭牌,GIS、HGIS设备汇控柜上应有一次接线模拟图,GIS、HGIS设备气室分隔点应在设备上标出。
(5)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作下列检査:
1)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2)开箱检査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3)产品的技术资料应齐全。
4)按本节要求检查设备外观。
(6)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应符合本节和其他相关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7)与高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设计及设备的要求。
2)与高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
3)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屋顶、楼板应已施工完毕,不得有渗漏。
②配电室的门、窗应安装完毕;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设备底座及母线架构安装后其周围地面应抹光;室内接地应按照设计施工完毕。
③预埋件及预留孔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④进行室内装饰时有可能损坏已安装设备或设备安装后不能再进行装饰的工作应全部结束。
⑤混凝土基础及构支架应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和刚度,设备支架焊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www.xing528.com)
⑥施工设施及杂物应清除干净,并应有足够的安装场地,施工道路应通畅。
⑦高层构架的走道板、栏杆、平台及梯子等应齐全、牢固。
⑧基坑应已回填夯实。
⑨建筑物、混凝土基础及构支架等建筑工程应通过初步验收合格,并已办理交付安装的中间交接手续。
4)设备投入运行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装饰工程应结束,地面、墙面、构架应无污染。
②二次灌浆和抹面工作应已完成。
③保护性网门、栏杆及梯子等应齐全、接地可靠。
④室外配电装置的场地应平整。
⑤室内、外接地应按设计施工完毕,并已验收合格。
⑥室内通风设备应运行良好。
⑦受电后无法进行或影响运行安全的工作应施工完毕。
(8)设备安装前,相应配电装置区的主接地网应完成施工。
(9)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应采用镀锌或不锈钢制品,户外用的紧固件采用镀锌制品时应采用热镀锌工艺;外露地脚螺栓应采用热镀锌制品;电气接线端子用的紧固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273—1985《变压器、高压电器和套管的接线端子》的有关规定。
(10)高压电器的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及设计、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11)高压电器的瓷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绝缘子瓷件 技术条件》(GB/T772—2005)、《标称电压高于1000V系统用户内和户外支柱绝缘子 第1部分:瓷或玻璃绝缘子的试验》(GB/T 8287.1—2008)、《标称电压高于1000V系统用户内和户外支柱绝缘子 第2部分:尺寸与特性》(GB/T 8287.2—2008)、《交流电压高于1000V的绝缘套管》(GB/T 4109—2008)及所签订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12)高压电器设备的交接试验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的有关规定执行。
(13)复合电器(HGIS)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照本节3.1.3条款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的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