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正确处理除险加固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进度、质量与水库运用、安全度汛的关系,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制定好除险加固期间水库的调度运用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订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病险水库控制运用方案,加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施工和度汛安全。坚决杜绝在建项目垮坝失事。
(一)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度汛准备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在水库已建成,并且已经运行多年的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因此在除险加固建设管理上,存在着与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很多不同之处,多数病险水库在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时,均存在着跨汛期、跨年度施工情况。
项目法人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汛期对工程建设各施工阶段的影响,应组织有关单位提前制订完善在各种天气情况下、各种汛情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病险水库控制运用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有关安全度汛措施;组织参建各方周密安排度汛工程经费,柴油发电机、抢险车辆、水泵、救生衣、袋装黏土和雨衣等器材(设备)和施工力量,进行防汛抢险演练;在洪水来临之前,及时撤出施工机械和人员,保护已建工程;加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工作,在汛前要加强检查与落实,在汛期要加强巡查与防范;及时完成工程汛前建设内容,确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度汛。
(二)施工安全度汛方案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度汛方案,是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和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完成的,主要从技术上提出工程安全度汛的方案措施。
2006年3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内容介绍如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增减)。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为了提高水库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切实做好水库遭遇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调度和险情抢护工作,力保水库工程安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损失。
1.2 编制依据
《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 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 第441号)、《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7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经批准的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1.3 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体现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力抢险、力保水库工程安全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1.4.1 水库遭遇的突发事件是指水库工程因以下因素导致重大险情:超标准洪水;工程隐患;地震灾害;地质灾害;上游水库溃坝;上游大体积漂移物的撞击事件;战争或恐怖事件;其他。
1.4.2 本大纲适用于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可参照执行。
2 工程概况
2.1 流域概况
2.1.1 水库所在流域有关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及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等基本情况。
2.2 工程基本情况
2.2.1 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水库工程等级、坝型以及挡水、泄水、输水等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列出水库工程技术特性表。
2.2.2 有关技术参数及泄流曲线、库容曲线等。
2.2.3 历次重大改建、扩建、加固等基本情况。
2.2.4 大坝历次安全鉴定情况简述,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2.2.5 工程存在的主要防洪安全问题。
2.3 水文
2.3.1 水库所在流域暴雨、洪水特征。
2.3.2 水库所在流域水文测站(包括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分布,观测项目。
2.3.3 简述水库报汛方式及洪水预报方案,以及预见期、预报精度等。
2.4 工程安全监测
2.4.1 简述水库工程安全监测项目、测点分布以及监测设施、工况等。
2.4.2 以往水库工程安全监测情况,重点分析发现的异常现象。
2.5 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2.5.1 经批准的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2.6 历史灾害及抢险情况
2.6.1 水库兴建以前,工程所在流域发生的洪水、地震、地质等重大灾害的相关情况。
2.6.2 水库兴建以来,工程所在流域发生的大洪水、地震、地质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等,以及水库调度、抢险和灾害损失等情况。
3 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
3.1 重大工程险情分析
3.1.1 根据水库实际情况,分析可能导致水库工程出现重大险情的主要因素。
3.1.2 分析可能出现重大险情的种类,估计可能发生的部位和程度。
3.1.3 分析可能出现的重大险情对水库工程安全的危害程度。
3.2 大坝溃决分析
3.2.1 根据水库实际情况,分析可能导致水库大坝溃决的主要因素。
3.2.2 分析可能发生的水库溃坝形式。
3.2.3 参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溃坝洪水计算。
3.2.4 分析水库溃坝洪水对下游防洪工程、重要保护目标等造成的破坏程度和影响范围,绘制水库溃坝风险图。
3.2.5 分析水库溃坝对上游可能引发滑坡崩塌的地点、范围和危害程度。
3.3 影响范围内有关情况
3.3.1 确定影响范围内的人口、财产等社会经济情况。
3.3.2 确定影响范围内的工程防洪标准以及下游河道安全泄量等。
4 险情监测与报告
4.1 险情监测和巡查
4.1.1 规定水库工程险情监测、巡查的部位、内容、方式、频次等。
4.1.2 规定监测、巡查人员组成及监测、巡查结果的处理程序。
4.2 险情上报与通报
4.2.1 规定险情上报、通报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频次和联络方式等。
5 险情抢护
5.1 抢险调度
5.1.1 根据水库发生的险情,确定水库允许最高水位及最大下泄流量,制定相应的水库抢险调度方案。
5.1.2 根据抢险调度方案制订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水库调度权限、执行部门等。
5.2 抢险措施
5.2.1 根据险情及抢险调度方案,制定相应的抢险措施。
5.3 应急转移
5.3.1 确定受威胁区域人员及财产转移安置任务。(www.xing528.com)
5.3.2 根据受威胁区域现有交通状况、社区分布和安置点的分布情况,制定应急转移方案。
5.3.3 规定人员转移警报发布条件、形式、权限及送达方式等。
5.3.4 确定组织和实施受威胁区域人员和财产转移、安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5.3.5 制定人员和财产转移后的警戒措施,明确责任部门。
6 应急保障
6.1 组织保障
6.1.1 明确水库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单位负责人,明确实施《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6.1.2 确定水库应急抢险专家组组成。
6.2 队伍保障
6.2.1 根据抢险需求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抢险队伍组成、人员数量和联系方式,明确抢险任务,提出设备要求等。
6.3 物资保障
6.3.1 根据抢险要求,提出抢险物资种类、数量和运达时间要求。
6.3.2 说明水库自备和可征调的抢险物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以及交通运送、联系方式等。
6.4 通信保障
6.4.1 规定紧急情况下,水情、险情信息的应急传送方式。
6.4.2 规定抢险指挥的通信方式。
6.5 其他保障
6.5.1 规定交通、卫生、饮食、安全等其他保障措施。规定宣传报道的发布权限和方式等。
7 《应急预案》启动与结束
7.1 启动与结束条件
7.1.1 明确启动与结束《应急预案》的条件。
7.2 决策机构与程序
7.2.1 明确启动和结束《应急预案》的决策机构与程序。
8 附件
8.1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8.2 附表
1.水库工程技术特性表(附录A)。
2.水库下游主要河段安全泄量、相应洪水频率和水位表。
3.水库险情及抢险情况报告表(附录B)。
8.3 附图
1.水库及其下游重要防洪工程和重要保护目标位置图。
2.水库枢纽平面布置图。
3.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剖面图。
4.水库水位—库容—面积—泄量关系曲线图。
5.水库洪水风险图。
附录A 水库工程技术特性表 高程系统:
附录B 水库险情及抢险情况报告表 填报时间: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三)工程抢险应急预案
工程抢险应急预案,是项目法人考虑遭遇非常情况,或突发事件下所需采取的紧急措施,是项目法人以不变应万变的一种手段。这种预案编制原则是“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增强防洪抗灾意识,克服侥幸麻痹思想;防重于抢,要做到“标准内洪水不垮围堰,超标准洪水不死人”;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1.防洪抢险组织机构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的防洪应急抢险工作,按工程规模分别由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成立相应的工程防汛协调小组。各级党委、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各有关单位要落实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做到职能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图4-1为工程防洪应急抢险组织结构简图。
2.工程抢险应急预案适用条件
当工程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抢险应急预案即宣告启动。
(1)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即超过围堰的过水标准,围堰可能溢顶溃决。
(2)由于工程隐患危及围堰安全时:如围堰发生堰体裂缝、滑坡、管涌以及漏水、大面积散浸、集中渗流、决口等危及堰体安全,导致堰体溃决险情时。
(3)因导流洞严重塌方或堵塞,造成堰前水位急剧上升,发生危及围堰堰体安全险情时。
(4)在施工过程中,坝体基坑出现大流量涌水,出现影响围堰堰体安全险情时。
(5)由于地震导致围堰堰体严重裂缝、基础破坏等,发生危及工程安全险情时。
(6)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险情时。
(7)由于上游大型漂浮物撞击,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险情时。
图4-1 工程防洪应急抢险组织结构简图
(8)由于人为破坏制造恐怖事件等,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险情时。
(9)发生其他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出现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险情时。
3.险情监测与报送
(1)重点监测部位。上游围堰、导流洞等地下洞室、坝体、两岸边坡(特别是高边坡)等危险部位。
(2)工情监测。即各参建单位应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设置专人对各自负责的工程部位24h进行巡视监测,工程各部位险情监测应形成险情监测报告,并及时会商,通报情况,研究对策,另外还要加强与上游水文站观测站点的联系,加强水情雨情的监测。
(3)险情上报第一时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发生险情,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不超过2min)迅速通报项目法人,经核实后,一般险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抢险;重大险情要在3min内,上报项目法人上级主管部门(县、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2h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数据,上报项目法人上级主管部门直至省防汛指挥部。
4.抢险措施
(1)发现工程运行异常或有险情征兆,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法人,果断地确定可行的技术处理方案和应急措施,按照防汛预案或应急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防汛人员赶赴现场,配合地方政府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人员,排除或控制险情,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财物和证据。
(2)出现较大险情时,特别是当遭遇超标准洪水威胁时,工程防洪设施已无力承受洪水冲击或抗洪抢险无法控制时,项目法人要尽快组织各种力量现场进行抢险,并将抢险情况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包括县、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同时紧急落实下游沿河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乡镇人员、群众转移方案。群众转移方案主要包括两方面。
1)落实群众疏散转移方案。当地防汛指挥部下达疏散转移群众命令后,要及时通知下游两岸受洪水威胁的居民实施转移,要求在1h内,迅速将下游影响地区的所有人员(财产尽可能转移),转移到安全地区。转移时应遵循“就近、奔高”撤离的原则,确保洪水来临前,群众转移到洪水淹没线以上。
2)落实组织安全保障措施。供电部门在所有人员转移撤离后,停止向该区域供电;公安武警做好治安秩序维护,确保撤离有序;在群众疏散转移过程中,对执行命令不及时或转移不迅速彻底,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其他损失的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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