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国务院提出了“两个调整”政策(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大量外迁安置和搬迁工矿企业进行结构调整)。2001年7月,国务院又提出了“两个防治”政策(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和水污染防治)。“两个调整”和“两个防治”政策的提出和贯彻落实标志着三峡工程开发性移民政策的深入发展,是党和国家从库区和移民长远利益出发,综合考虑库区移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对顺利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安置目标和促进库区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1)“两个调整”政策执行良好。近4年来,三峡库区已完成14.7万人农村移民外迁,其中政府组织外迁12万人(外迁到沿海、沿江11个省市安置7.5万人,湖北省、重庆市出县省市内安置4.5万人),自主外迁2.7万人。迁入地政府对外迁移民生产、生活进行了较好安置,移民安置逐步稳定。
三峡库区工矿企业结构调整工作进展顺利。库区1599家搬迁企业规划关闭破产1012家,占总数的63.3%。现完成搬迁的1097家工矿企业中已破产关闭527家。通过实施企业结构调整,重组形成了一批优良资产,盘活盘大了一批企业,关闭了一大批污染严重、产品落后、资不抵债的企业,并按政策安置了10多万名职工,为库区移民安置和地方经济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2)“两个防治”工作进展顺利。2001年7月,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组织编制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规划库区治理崩滑体617处(近期治理197处),实施监测预警742处。三峡库区近期规划治理的崩滑体197处已全面开工,工程建设进度较快,治理质量较好,2004年已全部完成了近期规划治理工程。(www.xing528.com)
2001年11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编制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规划库区20个区县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1座,总处理规模159.5万t/d;建成城镇垃圾处理场41个,总处理规模7380 t/d,确保到2010年,库区及其上游主要控制断面水质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到2003年底,库区规划兴建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已基本完建并投入使用,预计可削减COD排放量约1.5万t/年。
三峡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对于保证移民安置安全和三峡库区成为“青山、绿水、蓝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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