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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示人的自利性的经济理论基础

时间:2023-06-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的自利性不仅在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存在,而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样存在,无非是不同的对象所表现的程度、表现的方式不同。可见,个人财产存在的可能性。在计划经济时代,往往以“全体人民”的利益来否定个人利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移民作为市场主体,同样可以享有这种合理的自利性,这就是我们解决面临的电站水库移民安置中的一种应有态度和基本方法。

揭示人的自利性的经济理论基础

人的自利性不仅在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存在,而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样存在,无非是不同的对象所表现的程度、表现的方式不同。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各级地方政府都受命于上级政府严格的计划指令控制,其自利因素受到约束;政府及其政府官员有自利性,但不够突出;而移民的自利行为普遍且比较严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不仅移民的自利行为比较突出,政府的自利性也比较突出。笔者认为,只要有个人的利益的存在,人的自利性就有存在的可能。

马克思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把资本变为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这里所改变的只是财产的社会性质。它将失掉它的阶级性质”。可见,个人财产存在的可能性。又如于光远《论社会主义制度下当事者的经济效益和全社会的经济效益》一文中指出:“全社会不是一个实体,它没有自己的收入和支出——自己的会计。这种全社会的利益只能通过理性的分析才能掌握到。在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只看到有各个当事者在为自己谋取和获得利益。这些当事人有自己的收入,它们是经济实体,政府财政部门、企业、个人就是这样的当事者。政府应该比较多地代表社会利益,但是它的经济利益仍然不属于全社会。在全社会利益中不仅包括社会整体的利益,也包括所有当事者的”。可见,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政府也有它的自身利益,这就为我们研究政府的自利行为提供了依据。在计划经济时代,往往以“全体人民”的利益来否定个人利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移民作为市场主体,同样可以享有这种合理的自利性,这就是我们解决面临的电站水库移民安置中的一种应有态度和基本方法。在共产主义物质和精神的基础尚未建成的今天,如果我们不用这种承认市场主体合理的自利性的理论和方法去解决水库移民的安置工作问题,而是把共产主义大公无私的精神当作我们解决这种经济和社会问题的基本的态度和方法的话,那么就不但不可能顺利解决移民的安置工作,而且还可能因为超越社会发展阶段和大多数人的觉悟程度而走向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反面,从而使电站水库移民问题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个长期的遗留问题。所以,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彻底解决电站水库移民的安置问题,我们仍然要从多元利益主体的自利性行为的分析着手。(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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