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造纸原料分析用试样的采取用国家标准《GB/T 2677.1—1993造纸原料分析用试样的采取》。
(一)使用的工具
a.剥皮刀;b.手锯;c.切草机(或剪刀);d.粉碎机;e.孔径0.38mm(40目)和孔径0.25mm(60目)标准铜丝网筛;f.1000mL具有磨砂玻璃塞的广口瓶;g.马蹄形磁铁。
(二)试样的采取
1.木材原料
采取同一产地、同一树种的原木3~4棵,标明原木的树种、树龄、产地、砍伐年月、外观品级等。用剥皮刀将所取原木表皮全部剥尽。
用手锯在所取的每棵原木的梢部、腰部、底部各锯取2~3cm的木墩。放置数日后,用电工刀切成小薄木片,充分混合,按四分法采取均匀样品木片约1000g。风干后,置入粉碎机中磨成细末,过筛,截取能通过0.38mm筛孔(40目)而不能通过0.25mm筛孔(60目)的细末。凉至室温后,贮存于1000mL具有磨砂玻璃塞的广口瓶中,备分析使用。(www.xing528.com)
2.非木材纤维原料
(1)无髓的草类原料(如稻草、麦草、芦苇等)
采取能代表预备进行蒸煮的原料约500g,记录其草种、产地、采集年月、贮存年月、品质情况(变质情况及清洁程度等)。若其中夹杂铁丝、铁屑等硬物应先用磁铁吸除,再用切草机(或剪刀)去掉根及穗部。
将已去根及穗的原料全部切碎。风干后,置粉碎机中磨成细末。过筛,截取通过0.38mm筛孔(40目)而不通过0.25mm筛孔(60目)的粉末。凉至室温后,用磁铁除去铁屑,贮存于1000mL具有磨砂玻璃塞的广口瓶中,备分析使用。
(2)有髓的非木材纤维原料(如棉秆、麻秆类、蔗渣等)
将已去根及穗的试样皮、秆分离(包括髓剥离),然后分别置粉碎机中磨成全部能通过0.38min筛孔(40目)的细末。凉至室温,装瓶,称重,确定皮、秆(包括髓)的比例。进行分析时,按确定的皮、秆(包括髓)比例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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