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损伤依据其发生机制分为第一、二、三和四级。
1.第一级爆炸伤(冲击伤)
冲击伤是冲击波作用于人体的直接结果,典型特征为冲击波作用于人体表面组织和空腔器官,导致组织和生理上的改变。外在损伤形态不典型,尤其以肺爆炸伤伤害最为严重。
冲击波作用于人体表面产生的压力差使体表迅速加速移动,导致剪切压力波通过体表传播。损伤机理很可能是组织压力导致的机械性衰竭所致损伤或功能不可逆。冲击波可直接导致组织损伤并作用于含气组织,如耳、胃肠和肺等。
鼓膜是爆炸后最易受损伤的身体结构,鼓膜破裂可在相对低压下发生,受伤者表现为耳痛、耳内出血、耳鸣、听力丧失和耳漏等。大多数鼓膜爆炸性破裂可自然痊愈。
腹部爆炸冲击伤包括挫伤、出血、肠穿孔和缺血,根据具体损伤可能出现延迟。受伤者可出现腹痛、恶心、呕吐、腹泻和直肠出血。
肺爆炸冲击伤是冲击波作用于胸部的结果,亦为爆炸现场及最初的幸存者中致死的重要原因。肺爆炸冲击伤包括肺挫伤、出血、肺泡水肿和血管损伤,可能由于组织表面密度不同,形成的压力亦不同,可造成气胸、血胸、支气管瘘、肺泡性肺静脉瘘致空气栓塞、脂肪栓塞和其他胸部损伤。受伤者表现为胸痛、咯血、呼吸困难、咳嗽、呼吸急促、低通气、呼吸暂停和缺氧等。
2.第二级爆炸伤(破片伤)
破片伤泛指子弹和爆炸物破片击中受害者造成穿透伤和钝挫伤,可导致撕裂伤、骨折和挫伤等。主要影响因素为抛射物的速度、质量、大小、形状组成和密度以及抛射物撞击的人体的特定部位的性质。
3.第三级爆炸伤(www.xing528.com)
爆炸冲击波动压对人体直接撞击和作用于人体后,可使人员发生位移或被抛掷至空中再摔向地面而造成各种损伤,即爆炸风(大量高热气体)冲击肌体导致骨折、创伤性肢体断离、闭合或开放性颅脑损伤和其他钝器伤或穿透伤,如突然加速或减速作用导致受害者身体位移的结果,爆炸引起的人员抛掷并与物体碰撞而造成的损伤等。
为什么肌体在动压作用下会被抛掷?这是因为,肌体受到冲击波作用时,朝向爆心侧的体表承受的压力相当于超压和动压的总和,两侧所受到的压力相当于波阵面的超压,而反向一侧所受到的压力就更小了。由于肌体四周出现这种压力差,因而产生了与地面平行而背离爆心的位移力。在肌体被“吹动”的过程中,其上方空气的稀散性较下方为高,因此形成了一种向上举起的力量。向上和向前的力复合作用后,就使人体被抛掷。
冲击波可对75 kg成人产生15 g的加速度。人体可相对抵抗加速作用,以致损伤多发于减速作用时。此时,摔倒或锐器冲击可造成多种伤害,包括闭合性头部损伤和骨折。
爆炸冲击波的动压还可通过对人体的直接作用而致伤,其中炸药爆炸时较为多见。例如,炸药包或手榴弹爆炸时,近距离的人员可因动压的直接撞击作用而造成肢体断离等损伤,而其他部位损伤很轻或无明显损伤。
4.第四级爆炸伤
第四级爆炸伤即热或化学烧伤以及辐射、粉尘或有毒气体导致的损伤。
爆炸引起的闪光电弧温度可达3 000℃,可灼伤皮肤。因衣服可提供一定保护,所以损伤主要是暴露区域的表面损伤。接近爆炸区可致3级烧伤和死亡。
第一级和第二级爆炸伤是爆炸事故中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其传播机理和安全防护是爆炸损伤的主要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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