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减少工件化学成分和组织的不均匀程度为主要目的,将其加热到高温并长时间保温,然后缓慢冷却的退火称均匀化退火。主要用于减少中碳合金钢以及高合金钢铸锭、铸件或锻轧件的化学成分偏析和组织的不均匀性,使之均匀化。均匀化退火也常称为扩散退火。
1.准备工作
做好准备工作是正确实施退火工艺,确保处理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实施退火前,应该核实如下项目并做好准备工作。
(1)工件
1)工件的退火技术要求应表达正确、清楚。操作者在退火操作时,必须详细了解这些技术要求。
2)工件的原始加工状态(铸、锻轧等)应与设计、工艺文件所表明的一致。
3)工件的几何形状、尺寸大小、加工余量等应符合工艺规定,装炉前应进行核查。
4)按设计图样及有关标准规定,对工件的钢号或化学成分采用火花检验或用其他方法进行校核。
5)工件的表面不允许存在裂纹、影响最终形状尺寸的伤痕和氧化皮等缺陷。
(2)设备
1)加热设备主要是箱式、井式或台车式炉(燃煤、燃油、燃气)等。由于加热温度较高,为了不影响加热炉寿命,不推荐使用电阻炉。
2)在正常装炉量情况下,炉内有效加热区的温度允许偏差应调节控制在±20℃范围内。有效加热区的测定按国标GB/T 9452—2003进行。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3)使用燃料炉时,在炉子设计时应保证火焰不得和工件接触。
4)工件加热后,在随炉冷却过程中,应能保证各部位的冷却速度均匀一致。
(3)测温仪表及温控装置
1)加热设备应配有温度测定及控制装置。每个加热区均应配有温度与时间关系的自动记录装置。
2)应选用精度不低于0.5级的温度指示仪表。热电温度指示仪表必须经校正合格后方能使用。其指示仪表上的温度指示综合误差不得超过设定温度的±1.0%。
(4)工装夹具
1)按工艺要求准备好工装夹具。
2)合适的工装夹具应有利于工件的装炉、出炉及在炉中的摆放,并加热均匀。
2.装炉
1)检查设备及仪表是否正常,并事先将炉膛清理干净。
2)工件入炉必须放置在预先确定的有效加热区内。
3)装炉量、装炉方式及堆放形式应保证工件均匀加热和冷却,应以不致造成对工件损伤和产生缺陷为原则,且应尽可能码放整齐。
4)易畸变的工件在装炉、出炉时要轻放、轻取。
5)工艺要求不同或壁厚相差悬殊的工件不宜放在同一炉内处理。
3.工艺规范
(1)工艺要点 实施本工艺,控制好加热温度和保温时间是重点。此外,为使钢件经均匀化退火后获得良好的组织和性能,还取决于钢的纯度和偏析状况,只有在钢锭脱模后,经过长时间的均热和良好的轧制、锻造,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
(2)加热温度 较高的加热温度有利于提高扩散速度。加热温度为Ac3+(150~200)℃(低于固相线100℃左右)。
通常,碳素钢铸件:950~1000℃;低合金钢铸件:1000~1050℃;高合金钢铸件:1050~1100℃;高合金钢钢锭:1100~1250℃。
(3)加热速度 通常应根据钢的化学成分、工件形状尺寸、炉子能率、装炉量大小及装炉方式等确定。较高的加热速度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但对于高合金钢和大型铸锻件,较高的加热速度易造成工件内外温差过大,增大内应力,易产生较大的畸变、开裂倾向。
通常,碳素钢及低合金钢铸、锻件加热速度控制在100~200℃/h。
中、高合金钢铸、锻件加热到600~700℃以下温度时,加热速度以30~70℃/h为宜;加热到600~700℃以上温度时,加热速度可略提高到80~100℃/h。(www.xing528.com)
(4)加热方式 高碳高合金钢铸锭及铸件或形状复杂、截面大的工件,通常采用预热—加热的方式;或采用低温入炉,随炉升温的加热方式。对于形状复杂或截面大的工件,随炉升温过程中,可在500~550℃等温一段时间后,再继续升到退火温度。中、小工件也可采用在工作温度装炉加热的方式。
(5)加热介质 根据工件的材质、技术要求及加工余量等的不同,可在空气、保护气氛等加热介质中加热。
(6)保温时间 取决于钢种、装炉量及装炉方式。一般可参照下列经验公式:
当铸锻件尺寸≥Φ100mm时,保温时间τ(h)按下式计算:
τ=6+0.25Q
式中 Q——工件装炉量(t)。
当铸锻件尺寸≤Φ100mm时,保温时间τ(h)按下式计算:
τ=4+0.25Q
式中 Q——工件装炉量(t)。
通常保温时间为10~20h或更长。
(7)冷却速度 各种钢件在炉内的冷却速度:
碳素钢为100~200℃/h;
合金钢为50~100℃/h;
高合金钢为20~60℃/h。
炉冷到350℃左右出炉空冷。
4.操作注意事项
1)使用电阻炉时,装炉后应检查工件与电热元件确无接触方可送电升温。
2)在加热过程中,不得随意打开炉门。
5.后续工序
1)为了消除钢铸锻件均匀化退火后因晶粒粗大而造成的力学性能下降,在随后应视钢种不同进行完全退火或正火,其工艺可参见本章1.1.3节。
2)退火后对于有严重氧化皮的工件,应安排清理工序(例如喷砂、喷丸等)。
6.质量检验
(1)外观 工件表面不得有裂纹、影响最终尺寸的伤痕及氧化皮等缺陷。
(2)金相组织
1)应得到符合工艺要求的正常组织,可按GB/T 13298—1991《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进行。
2)经后续热处理(完全退火、正火)后晶粒度为4~8级。晶粒度按GB/T6394—2002《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的规定进行检测。
3)表面氧化脱碳层应不超过其加工余量(直径或厚度)的1/3。表面脱碳层检验按GB/T 224—2008《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进行。
(3)硬度 对于铸锻件经后续热处理完全退火或正火后应进行表面硬度检验。
硬度检验可采用布氏硬度试验法,按GB/T 231.1—2009《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进行。表面硬度的偏差范围不应超出GB/T16923—2008《钢件的正火与退火》标准中表5的规定。
硬度的测定部位按工艺规定确定。
(4)畸变 对于有畸变要求的铸锻件,其热处理后的畸变量应符合工艺规定的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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