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用电负荷分类(按重要程度)
1.Ⅰ类负荷
Ⅰ类负荷是指短时(即手动切换恢复供电所需的时间)的停电可能影响人身或设备安全,使发电厂无法正常运行或发电量大幅下降的负荷,如火电厂的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引风机、送风机、给粉机及水电厂中的调速器、压油泵、润滑油泵等。对Ⅰ类负荷,应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消失后,另一个电源要立即自动投入继续供电,它只允许瞬间中断电源,为此,应配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2.Ⅱ类负荷
Ⅱ类负荷是指允许短时停电,但停电时间过长有可能损坏设备或影响正常生产的负荷,如火电厂的工业水泵、疏水泵、灰浆泵、输煤系统机械、化学水处理设备及水电厂中的压油装置用的空压机、主厂房桥机、渗漏排水泵及厂内照明等。对Ⅱ类负荷,应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一般备用电源采用自动或手动切换方式投入。允许停电一般不超过几十分钟。
3.Ⅲ类负荷
Ⅲ类负荷是指较长时间停电不会直接影响发电厂生产的负荷,如机修间、试验室、油处理设备等负荷,一般由一个电源供电。
4.事故保安负荷
它指在发电机停机过程及停机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应保证供电的负荷,否则将引起主要设备损坏、自动控制失灵或者推迟恢复供电,甚至危及人身安全。按事故保安负荷对供电电源的不同要求,可分为两类:
(1)直流保安负荷。包括直流润滑油泵、事故照明等。直流保安负荷由蓄电池组供电。
(2)交流保安负荷。包括顶轴油泵、交流润滑油泵、盘车电机、实时控制用的电子计算机等。
二、厂用供电电源
1.厂用电供电电压等级的确定
厂用负荷的供电电压,主要取决于发电机的额定容量、额定电压、厂用电动机的电压、容量和数量等因素。
发电厂和变电所中一般供电网络的电压:低压供电网络为0.4kV(380V/220V);高压供电网络有3kV、6kV、10kV等。电压等级不宜过多,否则会造成厂用电接线复杂,运行维护不方便,降低供电可靠性。
2.工作电源
工作电源是指保证发电厂或变电所正常运行的电源。工作电源不仅要供电可靠,而且要满足厂用负荷容量的要求。
图11-23所示为厂用工作电源的引接方式示意图。当电气主接线具有发电机电压母线时,则厂用工作电源一般直接从母线上引接,如图11-23(a)所示;当发电机和变压器采用单元接线时,厂用工作电源则从主变压器的低压侧引接,如图11-23(b)所示。厂用工作电源可以是厂用变压器,也可以是厂用电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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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23 厂用工作电源的引接方式
(a)从发电机电压母线引接;
(b)从主变压器低压侧引接
厂用低压工作电源一般采用0.4kV电压等级,由厂用低压变压器获得。
3.备用电源
为了提高可靠性,每一段厂用母线至少要由两个电源供电,其中一个为工作电源,另一个为备用电源。当工作电源故障或检修时,仍能不间断地由备用电源供电。厂用备用电源有明备用和暗备用两种方式。
明备用就是专门设置一台变压器(或线路),它经常处于备用状态(停运),如图11-24(a)中的变压器3T所示。正常运行时,断路器1QF、3QF均为断开状态。当任一台厂用工作变压器1T或2T退出运行时,均可由变压器3T替代工作。
图11-24 厂用备用电源的两种接线方式
(a)明备用;(b)暗备用
暗备用就是不设专用的备用变压器。而将每台工作变压器的容量加大,正常运行时,每台变压器都在半载下运行,互为备用状态,如图11-24(b)所示。中、小型水电厂和降压变电站多采用暗备用方式。
厂用备用电源应尽量保证其独立性,即失去工作电源时,不应影响备用电源的供电。此外,还应装设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4.事故保安电源
事故保安电源是为保证事故保安负荷的用电而设置的,并能自动投入。事故保安电源必须是一种独立而又十分可靠的电源。它分直流事故保安电源和交流事故保安电源。前者由蓄电池组供电;后者宜采用快速起动的柴油发电机组,或由外部引来的可靠交流电源。此外,还应设置交流不停电电源。交流不停电电源宜采用接在直流母线上的逆变机组或静态逆变装置。目前,多用静态逆变装置。图11-25所示为交流事故保安电源接线示意图。
图11-25 交流事故保安电源接线示意图
三、厂用电接线的基本形式
发电厂厂用电系统接线通常都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形式,并多以成套配电装置接受和分配电能。
在火电厂中,高压母线均采取按炉分段的接线原则,即将厂用电母线按照锅炉的台数分成若干独立段,凡属同一台锅炉及同组的汽轮机的厂用负荷均接于同一段母线上,这样既便于运行、检修,又能使事故影响范围局限在一机一炉,不致过多干扰正常运行的完好机炉。
低压厂用母线一般也按炉分段,高压厂用电源则由相应的高压厂用母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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