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工程的防洪、发电、航运效益巨大,可以减少洪水淹没耕地,节约火电系统建设占地和陆路交通建设占地,还可增加和改善南水北调中、东线可调水量,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因此,三峡工程效益对保护利用土地资源是有利的,可提高土地资源质量和数量。
(一)减少了被洪水淹没的耕地和渍涝对农业生产的威胁
(1)由于三峡水库调节川江洪水,提高了长江中游地区,特别是荆江河段的防洪能力,遇百年一遇洪水,可减少分洪淹没损失,遇千年一遇洪水,可避免荆江地区发生毁灭性灾害,按多年平均计算,每年可减少淹没耕地约2.67万hm2。其中荆江地区约占70.1%,城陵矶附近地区约占21.6%,松澧河道约占8.3%。荆江两岸的洞庭湖地区和江汉平原地区,不仅是湖南、湖北两省精华之地,而且是全国著名的粮、棉、油基地,土地肥沃,集约化程度高,故农业亩产水平和产值也较高。库区耕地是有计划的淹没,不需花费耕种投劳的费用,而荆江两岸是在辛勤耕作后突遭淹没,因此,保障荆江地区农业生产安全所得效益,比三峡库区农业淹没损失要大。
(2)长江中下游地区,除受洪灾严重威胁外,还受渍涝或旱灾的侵袭。三峡工程建成后,既调蓄了洪水季节水位,又提供了农业排灌的电力,有利于减轻渍涝或干旱对农业生产的威胁,提高了农业旱涝保收的程度。
(二)节省了火电系统的建设占地
如果没有三峡电站,为满足长江地区经济发展的用电需要就要建设火电站,以及为满足火力发电所需用煤的煤矿建设和煤炭运输线路建设。三峡电站装机容量182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847亿kW·h,可减少火电厂占地,以及为供应火电燃煤开采煤矿而损失的耕地和运输煤炭而新建铁路占用的耕地,初步估算共约2.82万hm2,其中火电站本身0.27万hm2,煤矿建设和生产占地1.48万hm2,铁路建设占地1.07万hm2。
(三)节省了陆路交通的建设占地
三峡工程建成后可使川江年单向通过能力由目前的1000万t左右提高到5000万t,扩大通过能力4000万t左右。从西南地区经济发展要求来看,其对外交通运输能力肯定是要发展的。如果没有三峡工程改善川江航道,扩大川江通过能力,就要建设陆路交通线路,也要占地。按建陆路交通占地较少的铁路计算,要占地约0.5万hm2。(www.xing528.com)
(四)增加和改善了南水北调中、东线的可调水量
三峡水库调蓄了水量,有利于提高南水北调中、东线的水资源保证,这对中、东线供水地区的农业生产将产生有利的影响。
三峡工程效益对土地资源和农业经济发展影响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多样性。既有提高土地质量,减少农业损失(如防洪效益)和增加农业产量(如灌溉效益)的部分;又有替代其他措施建设(如发电效益替代火电系统建设,航运效益替代陆路交通系统建设),减少建设占地的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增加了土地资源。
(2)分散性。对土地资源和农业经济发展影响不像水库淹没那样集中在库区,而分散在其他地区,如防洪效益对耕地和农业的影响主要在长江中游的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区,灌溉效益对农业的影响主要在鄂北及河南、华北等地区,发电、航运效益对耕地和农业的影响则分散在华中、华东、华北、西南地区和广东省。
(3)长期性。由于有些水利效益(如航运效益)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充分发挥,因此三峡工程效益对土地资源和农业发展的有利影响也要较长的时间才能产生。火电厂的灰场占地和采煤坍陷毁田也要较长时间(本文暂设15年)才达到设计规模。
(4)随机性。由于水利工程效益受水文随机性的影响,各年的效益大小不同,如防洪效益只有致灾洪水年才有,洪水越大,效益越大;灌溉效益在风调雨顺年就小,干旱年就大。因此其效益对土地资源和农业发展的影响除具有稳定的一面外(增加安全感),也具有随机性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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