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从宏观整体上讲,兴建水利工程对农业发展是有利的。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全国修建了数万座水库,造成了数十万hm2的耕地被水库淹没,同时一部分以水力发电为主的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洪、灌溉等直接对农业发展有利的效益少,水利工程建设(淹没)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有必要对水利工程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以利于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和土地资源。
为了调节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分布上的不均衡状况,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资源,在河流上修建大坝,形成水库,是必须采取的工程措施,这就必然要淹没一部分土地,主要是农业用地,造成农业用地减少,而农业用地减少正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土地资源利用矛盾的焦点,因此,必须慎重对待水库淹没问题,尽量减少水库淹没对土地资源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亦应看到:
(1)国土资源是由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构成的互相联系的整体,因此,治理开发江河,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既要通过水利水电工程来实施,也要通过水库淹没与移民等工程来实现。从流域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角度来说,水库淹没和水利水电工程一样,都是流域内各种资源开发,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水库淹没也是促进资源优化利用的一项必不可少的措施。
(2)水利工程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影响与一般工业和城市建设占地不同,一般工业和城市建设占地一般只有使土地减少的一面,而水利工程建设既有使土地减少的一面,又有提高土地质量,使同等数量土地生产更多农产品、产生更大效益的一面,同时综合利用水利工程的发电、航运效能还可以替代火电系统、陆路交通系统建设占地。
水利工程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水库淹没土地,使现有的耕地面积减少
水库淹没对土地资源的影响程度与水库所在地的地形和经济条件有关,一般是峡谷水库淹没耕地少,丘陵和平原地区水库淹没耕地多。就获得1亿kW·h的淹没耕地来说,不同的水电站可以相差几倍,甚至几十上百倍。据对我国已建和在建146座大中型水电站资料统计,最多的达1820 hm2/(亿kW·h),最少的仅5.9hm2/(亿kW·h)。近年来,由于在规划设计中强调了尽量减少水库淹没损失和开发重点逐步向河流上游峡谷河段转移,水电站水库淹没耕地指标有减少的趋势。表4-9是不同时期水电站水库淹没耕地指标表。
表4-9 全国大中型水电站水库淹没指标分期统计表
(二)水利工程的防洪和灌溉功能可以直接提高现有耕地产量,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具有防洪效益的水利工程建成后,可使原来经常遭受洪水灾害的农田免受或减少淹没,可以减少大片农田被冲和砂压,免成荒芜;还可以使因渍涝而废弃的大片荒地和原来不能利用的土地重新获得开发利用,扩大耕地面积,提高土地价值,从而可保证和促进防洪受益区农业经济发展。水库防洪效益大小,与防洪库容大小、水库所在位置和防洪受益区经济密集程度、已有防洪措施标准有关,一般来说,距离防洪受益区较近、防洪受益区经济发达、已有防洪措施的防洪标准较低时,水库防洪效益较大,反之较小。
水利枢纽是灌溉引水的水源所在地,是灌溉引水体系的关键工程。引水灌溉,可以改变受益地区的农业布局,增加农业生产品种,提高现有耕地面积产量,还可以促进土壤改良,增垦荒地。水库灌溉效益大小与灌溉区缺水程度和栽培作物组成有关。严重干旱区灌溉对农业生产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补水地区各种农作物的需水要求与水文情势关系很大,据资料介绍,在我国东部半湿润、半干旱地区实行补水灌溉,农业生产水平中等的地区,灌溉效益一般占总增产效益的20%~60%。
(三)水利工程的发电和航运功能,可以减少火电系统和陆路交通运输建设的占地
1.水力发电的功能可减少火电站、煤矿和铁路建设的占地
多建水电站就可以少建火电站。由于水力发电是一次能源建设和二次能源建设同时完成的,故兴建水电站不仅可以减少火电建设用地,还可以减少与火电建设规模相应的煤矿和铁路建设占地。据初步调查,火电站建设占地,包括灰场征地(按满足15年堆渣要求计算)每1万kW约1.13~1.67 hm2。矿井建设占地每1万t占地约0.5~1.0hm2,每1万t采煤坍陷毁田约0.07~0.24hm2。此外,开采煤矿还要耗用坑木,等于占用林地,据初步调查,开采1万t煤炭需要耗用约50hm2林地生产量。
据国内外资料分析计算,铁路建设占地,平均每1km约占地1.67~3.33hm2。若按发电用煤平均远距1000km,铁路平均通过能力1500万t计算,运输1万t煤占地1.11~2.22hm2。
水电的节煤效益,除节省火电供电煤耗外,还有煤矿自用煤和煤矿电力消耗用煤,煤炭运输的能源消耗用煤,运输损耗等。计入这些相邻部门由于生产发电用煤而增加的能源消耗后,水电的综合节煤效益约等于1.25倍火电发电耗煤量,考虑一定的备用煤量后,煤矿的建井规模约等于火电发电耗煤量的1.3倍。(www.xing528.com)
根据以上的资料,初步估算开发水电可以减少的火电站、煤矿和铁路建设占地的概略数如下:
每10MW水电有效容量可以减少火电建设占地约1.53hm2。
每1亿kW·h水电可以减少煤矿工业场占地、煤矿开采坍陷毁地和铁路建设占地约30hm2。
2.水利工程的航运功能可减少陆路交通运输建设的占地
根据《交通运输地理学》所提供的资料计算,在完成相同运输量的情况,各种运输方式的线路用地规模如下:
铁路 1.67hm2/km
公路 2.67hm2/km
航道 0.13hm2/km
(四)水库库区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可以增加渔业和农业的生产
修建水利工程虽然淹没了库区土地,但形成了库区新的水土资源,可以开展多种经营,扩大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其中可以直接提高农(渔、牧、林)业产量的有水库养鱼和利用消落区土地进行农业种植等。
水库养鱼是我国目前水库库区利用的主要内容。据初步调查,全国水库养鱼平均产量约85kg/hm2,一般是中小型水库单产高,最高可达870~2250kg/hm2;水库越大,单产越低,浙江省新安江水库(大型)最高年单产约60kg/hm2。若进一步加强管理,在有条件的水库采用人工投饵或施肥培养饵料生物等“精养”措施,单位面积鱼产量还可以进一步提高。
水库土地征用线至死水位之间的水库消落区,一年有部分时间露出水面。可以根据水库水位变化规律和农作物特点,进行季节性种植。各水库消落区可利用土地的多少与水库调节性能和综合利用任务有关,一般是多年调节水库和以防洪、灌溉为主的水库消落区利用的土地较多,调节性能较差的水库和以发电为主的水库消落区可利用的土地较少。
据丹江口、新安江等21座水电站的不完全统计(以有否该项效益的具体水电站为准)分析,我国已建各水库平均每淹没1hm2耕地,可获得发电以外的其他综合利用效益有:①防洪年平均保护耕地22.1hm2,实际减少淹没面积1.3hm2;②新增灌溉面积10.9hm2;③新增水库水产223.5kg/a;④提供工农业和生活用水3.99亿m3/a;⑤新开耕地林地0.9hm2。综合折算价值为:水库每淹1hm2田地,可以获得相当于2.83hm2的使用面积,即减去水库淹没1hm2外,尚可新增使用面积1.83hm2。
由于水库淹没和防洪、灌溉、发电、库区利用影响耕地的性质不同,如水库淹没耕地属常年淹没,火电厂、煤矿、铁路占地属于常年占用,而防洪效益一般只计算一季农作物,灌溉主要是提高现有耕地的单位面积产量,水库消落区土地利用属于季节性生产等;淹没和影响耕地上种植作物的种类及其单位面积产量不同,如有的种水稻、有的种棉花、有的种油菜,有的种果树、有的养鱼等。为了使计算具有可比基础,可以农(牧、渔、林)业产值或折算粮食产量进行水库农业经济损益计算分析。各种农产品的产值按市场价格计算,折算粮食产量可按表4-10所列系数计算。
表4-10 农产品折粮系数表
资料来源:农业部农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农业区域开发项目管理办法》,199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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