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能源资源以煤炭为主,煤炭资源约占总能源的84.7%,水能、石油、天然气占的比重都相对较小,水能约占13.4%,石油和天然气占1.9%。能源资源分布特点是“北煤南水”,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华北、西北,约占全国的70%;水能资源主要在南方,其中西南地区约集中了67%。
1992年全国煤炭保有储量约9700亿t(折合标准煤约7000亿t),总储量丰富,但人均煤炭资源少,仅为世界平均值的1/2。煤炭资源的70%集中在华北、西北地区,其中华北、西北地区煤炭资源又有约90%集中在晋陕蒙地区(该地区的煤炭储量占全国的63.5%)。三峡电站的主要供电区华中、华东及广东地区煤炭资源缺乏,浙江、湖北分别列为全国倒数第一和第二,均不足5亿t。华中地区煤炭80%分布在河南省,华东地区的煤炭集中在安徽省,华中、华东两大区煤炭保有储量约为500亿t,占全国煤炭保有储量的6.39%。按人均保有煤炭储量计算,晋陕蒙地区为全国平均值的8.7倍,为华中、华东地区的44~63倍。也就是说,三峡电站供电区的人均保有煤炭储量只有全国平均值的16.7%,只有晋、陕、蒙地区的约5%(参见表4-1)。
表4-1 我国能源及人均能源资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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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资料来源:《长江——二十一世纪的发展》,北京,测绘出版社,1995。
2.可能开发水能资源按1980年全国水力资源普查成果统计。
3.计算人均能源资源人口为1992年底数据。
南方地区由于煤炭资源缺乏,所以长期以来华中、华东及广东的煤炭消费主要依靠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煤炭基地供应,即所谓“北煤南运”。煤炭运输又造成了铁路等运输部门的压力,从1970年到1992年,全国煤炭运输占全部铁路货运量的比重从38.3%上升到42.2%。1992年进入华中的铁路货运量有2亿t,其中煤炭0.83亿t,占全部货运量的41.5%;京广铁路的南运货物中,煤炭运量约占70%。
我国水能资源丰富,总量排名世界第一。根据1977~1980年对全国水能蕴藏量10MW以上或有单站装机10MW以上电站共3019条河流的普查,按河川全部天然流量、全部落差和水能利用效率为100%等条件求得的理论水能资源量总计为676050MW,相应年发电量59222亿kW·h。其中,可能开发水能资源(指各河流中已开发和经规划研究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单站装机500kW以上水电站的资源量)装机容量为378530MW,相应年发电量19233亿kW·h。
近年来,随着前期工作的深入,可开发的水电站的数量和规模都有较大的变化。据有关单位初步统计,全国技术可开发水能资源装机容量约476090MW,年发电量约21684亿kW·h,分别为1980年普查成果的125.8%和112.7%。水能资源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地区,分别占全国总量的67.8%和17.1%;三峡电站主要供电区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分别占2.6%、7.8%、1%、1.1%,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合在一起只占0.9%。人均水电可开发量西南地区和西北地区分别为全国平均值的4313.5%和212.6%,三峡电站主要供电区的华中、华东地区分别仅为全国平均值的56%和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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