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气候温和湿润,雨量丰沛。长江洪水主要由暴雨形成,除金沙江中上段、雅砻江和岷江上游共约30万km2无暴雨外,其余150万km2均可能发生暴雨。
千万年来,长江上游广大范围内形成的洪水,挟带着大量泥沙奔腾而下,出峡谷后在东部地区泛滥,泥沙沉积,逐步形成中下游广大平原。古代人口稀少,可“择丘陵而处”,不需要“与水争地”,虽有洪水泛滥,但成灾甚少。随着人口的增加、社会的发展,促使人们进入洪泛区以扩大生存空间,开始修筑堤防与洪水作斗争,于是大洪水发生时就产生了灾害。这种对洪泛区的开发—出现或加重洪灾—兴建防洪工程控制洪灾—继续开发的过程愈演愈烈,造成洪灾愈加频繁。史载自公元前185年(汉初)至1911年(清末)2096年间,长江中下游发生较大洪灾214次,平均约10年一次,且有逐步频繁的趋势。明、清年代平均4年一次,到民国年间,几乎年年遭灾。汉江下游干堤则达到三年两溃的程度。历史上的1860年、1870年连续两次特大洪水,淹没面积均达3万多km2,灾害极为惨重。近代的1931年和1935年两次洪水,虽然洪水远比1860年、1870年为小,但由于人口远较1860年、1870年增多,平原区土地开发利用范围扩大,灾害十分严重。据当时国民政府统计,1931年洪水中下游地区淹没耕地330多万hm2,死亡14.5万人,武汉、南京被淹,市内行舟;1935年洪水淹没耕地150余万hm2,死亡14.2万人。由于中下游许多地区地面高程低于洪水位较多,一旦溃堤受淹,淹没时间长达数月。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干堤的防洪能力至多只能防御3~5年一遇洪水。但当时还存在大量通江湖泊,对洪水有相当大的自然调蓄作用,故同一频率的洪水位较现在为低。支流及广大平原湖区的防洪能力更低。
在长江上游,由于山区、丘陵区占了很大比重,集中成片的平原不多,故洪灾经常表现为山洪、泥石流、山体崩塌等灾害,以及河谷阶地上的洪水灾害。但如遇到特大洪水,也会造成严重灾害。历史上的1788年、1860年、1870年洪水就给四川盆地各河流中下游两岸带来了巨大的洪灾。
(二)长江防洪成就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长江防洪建设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取得了重大成就,并发挥了巨大的效益。
在长江中下游干流区,对主要的大堤,如荆江大堤、武汉市堤、无为大堤等,均有计划地进行了加高加固,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约3600km长江干堤体系,初步达到了能防御10~2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与此同时,兴建了荆江分洪工程、汉江杜家台分洪工程及结合湖区治理规划兴建和安排了一批分蓄洪区,有效容量500余亿m3,在理想运用情况下,可满足遭遇1954年洪水的分蓄洪需要。河道整治方面,除进行了1100余km护岸外,初步实现了下荆江系统裁弯(含中洲子、上车湾人工裁弯及沙滩子自然裁弯),扩大了沙市泄量4500m3/s,同流量情况下,可降低沙市高洪水位约0.5m。结合兴利修建了丹江口、柘溪、五强溪、柘林、隔河岩、陈村等一批具有较大防洪作用的水库。通过以上工程建设,使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初步形成了堤防、分蓄洪区、河道整治、支流水库组成的防洪工程系统。正在建设的三峡工程,将是这一防洪系统的关键工程,它在下世纪初发挥防洪作用后,将使长江中下游防洪能力大大提高一步。
在洞庭湖区,经过历年整修、加固和改建,堤垸由1949年的993个合并为现在的266个,保护耕地57.9万hm2,人口651万人,防洪大堤由6406km缩短为3471km,累计完成土方10亿m3以上,堤防加高了2~2.5m。特别是1986年实施洞庭湖治理一期工程以来,成绩更为显著,经过多次洪水的考验,证明可抗御1954年实际最高洪水位。
在鄱阳湖区,整修、加固圩堤581座,保护耕地37.3万hm2,人口566万人,防洪堤线长2792km,累计完成土方6亿m3以上。经过多次洪水考验,绝大多数堤垸保证了安全。
位于长江上游的四川省,在盆地主要江河上建有浆砌卵石堤防870km,实际抗洪能力5~10年一遇洪水,部分达到20年一遇洪水,另有小型堤防2300km。1981年大洪水后,除继续修建防洪工程外,还加强了江河管理、通信和水情预报等非工程措施。
在长江各大支流中,汉江防洪建设成就突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汉江中下游干堤得到大力加高加固,1956年建成了杜家台分洪工程,1968年丹江口水库投入运用,防洪能力大大提高。依靠堤防、丹江口水库、杜家台分洪工程,可防御约20年一遇洪水,加上新城以上民垸分蓄洪,基本可防御1935年同样的洪水(约相当于百年一遇)。
其他如赣江、滁河、洞庭四水尾闾,鄱阳水系诸河尾闾等原来洪灾较严重的地区,也进行了大量防洪建设,提高了防洪标准。
通过以上防洪工程建设及加强气象水文预报等非工程措施,长江的防洪标准尽管与其地位仍不相适应,但已逐渐有较大提高。在历年的防汛斗争中,保证了重点地区的安全。例如,在新中国成立不久即遇到1954年特大洪水,重现期在百年一遇以上,比1931年、1935年洪水大得多,由于防洪工程建设及坚强的防汛斗争,保住了重点荆江大堤及武汉市的安全,并把灾害缩减到最低限度。1954年以后,出现过1962年、1964年、1969年、1980年、1983年、1995年、1996年等年较大的洪水,均保住了重点地区的安全,除1996年洞庭湖区损失较大外,其他年份未造成大的灾害。1998年,长江发生了自1954年以来最大的全流域型大洪水,宜昌来水约80年一遇,城陵矶、汉口洪水约为30年一遇。由于未实施大的计划分洪及江湖自然演变等原因,长江干流中游段除武汉至黄石外,水位全面大幅度超过1954年最高水位,城陵矶(莲花塘)站超过达1.85m。由于多年防洪建设,堤防及干支流水库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加上党中央直接指挥的坚强防汛斗争,除九江段干堤局部破坏后很快堵复外,没有出大的问题,保证了长江干堤及其他重要保护区与城市的安全,因溃堤成灾的面积约24万hm2(绝大部分是小洲滩民垸),灾害控制到了最低限度。(www.xing528.com)
(三)当前防洪存在问题
尽管长江防洪建设取得了以上巨大成就,一般洪水的防洪问题已基本解决,但从整体上分析,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堤防抗洪能力偏低
从长江的政治经济地位与洪水泛滥后可能造成的严重影响看,目前单靠堤防的抗洪能力仍是十分偏低的。在规划上,长江的防洪目标(也可以说是防洪标准)是1954年实际洪水,它是20世纪最大的洪水,在中下游的重现期(以最大30天洪量计)约为200年一遇,作为防洪标准本不算低,但在防洪措施安排上,是用堤防加上大量分洪来解决的,这与有的流域的提法不同。如果仅靠堤防,则长江中下游能防御的洪水标准相对于其他大江大河显著偏低,即使在堤防全面达到长江流域规划所要求的标准后,荆江河段只有约10年一遇,城陵矶河段约15年一遇,武汉河段约20~30年一遇,湖口附近约20年一遇,显然不能与长江中下游的重要地位相适应。而仅靠堤防再加高来提高标准,工程量与投资均很大,且增加风险度,目前均不主张全面加高堤防来提高标准。
2.实施分蓄洪损失很大
现状条件下遇1954年洪水,理想情况下需要分洪约500亿m3,将淹没耕地55万hm2,临时紧急转移612万人,虽已作了规划安排,但多年来分洪区管理工作未跟上,人口大量增长,安全建设进展缓慢,且与现今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在20世纪50年代大规模实施的蓄洪垦殖,适应了长江大洪水超额洪量巨大及经济发展、人口众多的需要,也为安排分蓄洪区创造了条件。分蓄洪区刚建立时,绝大部分群众很穷,分洪时一条小船就把东西基本搬走了,房子也多是草房,倒了再盖。现在分洪区内人口已比刚建立时多很多,人民群众虽不算富,但财产已较多,房子也好得多。例如荆江分洪区,当年建立时只有17万人,经过数十年后,情况有很大变化,现在有50余万人,工农业生产也有大发展。如果分洪时只是人员撤退,能带走的东西不多,分洪后的损失当然就很大,故一旦分洪后群众就可能一贫如洗,后遗症很大,使各级领导决策时极其艰难。
3.三峡工程建成前遇特大洪水缺乏可靠对策
防御特大洪水一直是长江防洪更为困难的课题,特别是荆江地区问题更大。现状条件下,荆江河段堤防只能防御约10年一遇洪水,考虑加高加固南岸薄弱堤防后,加上荆江地区的分蓄洪区充分运用,也只能勉强防御枝城80000m3/s的洪水,约相当于40年一遇。超过这一标准,尽管有一个紧急措施方案,但有许多难以预料的因素,实施难度极大,不能说是切实可靠的对策。而枝城百年一遇洪峰即达87100m3/s,自1153年以来,宜昌已出现大于80000m3/s的洪水8次,其中大于90000m3/s的有5次,1870年枝城洪峰流量达110000m3/s,可见发生超过荆江河段防洪能力的机遇并不少。因此,在三峡工程建成前,万一发生类似1870年这样的特大洪水,很可能造成荆江南北俱溃,局面是难以控制的,必然造成巨大灾害 这也正是必须兴建三峡工程的主要理由。
三峡工程建成后,长江上游洪水得到有效控制,遇到1870年那样的洪水,在合理地进行调度运用条件下,可将最大泄量控制在80000m3/s以下,从而可在已有的分洪措施配合下安全行洪,洪水位不超过干堤设计水位。但分洪措施的运用要十分可靠,难度仍然很大。
4.河湖调蓄泄洪能力下降
在20世纪50年代,长江中下游通江湖泊众多,面积达1万多km2;到80年代初,只剩下洞庭、鄱阳两个通江湖泊,面积锐减至6605km2,近年又有所减少,相应的调蓄能力减少较多。长江河槽的容量,也随着不断地被侵占、围垦而缩小。长江河道总体上还是基本稳定、冲淤大致平衡的,但局部也有一些淤积;河道中阻水建筑物的日渐增加,不可避免地对泄洪能力有一定的影响。例如对1998年城陵矶异常高水位的初步分析表明,由于江湖槽蓄减少抬高了水位0.3~0.4m,由于河道泄水能力减少抬高了水位0.1~0.2m,尽管绝对值看来不大,但对于长江这样的大江大河来说,其影响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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