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在英文中有两个概念,一个是Intellectual Property (智慧财产,简称IP),另一个是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智慧财产权,简称IPR),这两个概念构成了我们所称的知识产权[1]。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2]。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成果的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 一类是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独占权利。
企业开展一项产品创新活动,从项目设立之初的市场调研、制定目标策略,到产品的设计开发、批量生产,最终将产品转化为商品推向市场,要经历一系列复杂的过程,需要耗费企业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作为保障企业投入获得应有的市场回报的一种手段,企业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从而有利于权利人参与市场竞争,而在知识产权体系完善、规范的市场中,知识产权制度具有激励竞争、保护垄断的本质特征,客观上起到了强烈的鼓励创新的作用。
设计与企业的产品创新活动联系最为紧密,设计的知识产权的建立,是保护企业产品创新成果的必要有段。设计的知识产权广义上的理解,是指通过设计手段所形成的诸如图案、标识、造型、结构、新概念/原理,新材料的运用等,通过商标注册、申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形式依法获得其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狭义的理解设计的知识产权,多指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设计多涉及产品的外观造型、色彩搭配、材料选择、功能选取等内容,而这些内容通常因不具有高技术性而极易被模仿,缺乏专利保护的设计成果不能为企业带来可靠的价值。在国家知识产权公布的《2010年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报告中显示,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亮剑”专项行动,仅在该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就破获相关案件2049起,涉案价值23.07亿元! 可见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的庞大,同时也反映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www.xing528.com)
将创新能力转化为知识产权是企业获得稳定收益的前提,而良好收益又能促进创新能力的提升,从而使企业步入创新、保护、市场回报的良性循环。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不仅仅是设计本身,它在维护企业单个产品创新项目利益的同时,还能为设计提供规划性的发展空间,为企业通过法律手段获得产品设计风格的延续性从而保持其产品竞争力提供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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