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厂生活设施包括:行政办公楼、食堂、更衣室、浴室、厕所、婴儿托儿所、医务室、礼堂等。
一、行政办公楼
办公楼应布置在靠近人流入口处,其面积与管理人员数及机构的设置情况有关。
办公楼建筑面积可按下式估算:
A=GK1A1/K2+B(m2)
式中 A——办公楼建筑面积,m2;
G——全厂职工总人数;
K1——全厂办公人数比,一般取8%~12%;
A1——每个办公人员使用面积,一般5~7m2/人;
K2——建筑系数,65%~69%。
B——辅助用房面积(m2),根据需要决定。
二、食堂
食堂在厂区中应布置在靠近工人出口处或人流集中处,其服务距离不宜超过600m。食堂主要由餐厅和厨房两部分组成,其建筑总面积可由下式计算:
A=1.4NA1/K(m2)
式中 A——食堂建筑面积,m2;
N——座位数;
A1——每座位使用面积;
K——建筑系数,82%~89%。
三、更衣室
为适应食品工厂对卫生的要求,更衣室应分别设在生产车间或部门内靠近人员进出口处。更衣室内应设个人单独使用的更衣柜,以分别存放衣物鞋帽等。更衣室使用面积应按工人总人数平均每人0.5~0.6m2。
四、浴室
为保证食品工厂的卫生条件,从事直接生产食品的工人应在上班前洗澡。因此,浴室多应设在生产车间内与更衣室、厕所等形成一体。此外,还有其他车间或部门的人员淋浴,厂区也应设置浴室。浴室淋浴器的数量按各浴室使用最大班人数的6%~9%计,浴室建筑面积按每个淋浴器5~6m2计。(www.xing528.com)
五、厕所
食品工厂内较大型的车间,特别是生产车间的楼房,应考虑在车间附近设厕所,以利生产工人的卫生。
厕所便池蹲位数量应按最大班人数计,男每40~50人设一个,女每30~40人设一个。厕所建筑面积按每个蹲位2.5~3m2计。
六、婴儿托儿所
婴儿托儿所应设在女工接送婴儿顺路处,并具有良好的卫生环境。
托儿所面积可按下式估算:
A=MK1K2(m2)
式中 A——托儿所面积,m2;
M——最大班女工数;
K1——哺乳女工所占百分数,取10%~15%;
K2——每床位所占面积,以4m2计。
七、医务室
食品工厂医务室的面积和组成见表4-8。
表4-8 食品工厂医务室的组成与面积
八、礼堂
礼堂建筑面积可如下估算:
A=MA1/K(m2)
式中 A——礼堂建筑面积,m2;
M——最大班人数;
A1——座位使用面积,0.8~1.0m2;
K——建筑系数,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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