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强
光强是个学术名称,其实际上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灯具的“亮度”,是指观众可以感觉到的光的明暗程度。
光越强――形象越突出;
光渐暗――形象渐隐;
收光――人与景物淹没在黑暗中。
在灯光设计中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光强的作用:
(1)人们的视觉习惯是向光线明亮的地方看,运用光强可以引导和集中观众的视线。
(2)在灯光的运用上要考虑到光比的因素,也就是说不同位置光强的大小可以影响人们对光的明暗程度的感受。比如,在T 台灯光运用中,如果背板是白色的,背板的光越亮,就会对比出T 台上模特的受光程度越弱;相反如果背板的光越弱,就会感觉T 台上模特的受光程度越强。
(3)T 台、背板以及周边环境的色彩直接影响着光强的作用。比如,在一定的照度下,白色的背板和T 台就会感到很亮;相反如果是黑色的背板和T 台就会感觉比较暗。
光线强弱对人们心理的反应
(二)光色
光色就是舞台上光的色彩。光色是舞台灯光中最能表现情感的造型要素,光色可以对T 台、背板、道具以及服装进行“二次着色”。光和色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光是产生色的原因,色是光被感觉出来的结果。在实际中,光色和物色给人们视觉的感受不完全一样,物色的三原色是红、黄、蓝,三原色相加为黑色;而光色的三原色为红、绿、蓝,三原色相加为白色。光色和物色在混光和混色时所表现出的形态也是不一样的“光色相减,物色相加”,因此我们不能用物色的概念来对应光色(前面我们提到的那位服装设计师就是没有搞明白物色和光色的区别)。物色中的一些色彩在光色中是不可能存在的,比如“灰色的光”“咖啡色的光”“银色和金色的光”。舞台上展示的色彩,是光色与物色(服装的色彩、背板的色彩)的结合。下面是光色和物色的吸收和反射规律:
(1)无光即无色,有光即生色。
(2)在白光下各种物色呈现原有的色相。
(3)光色与物色色相相同时,物色变鲜明。
(4)光色与物色为互补色时,物色变灰暗。
(6)白色景物,易反射各种光色,黑色景物易吸收各种光色。
(7)同一光色,照射色相相同的材质各异的景物,其色彩效果不同。表面光滑的景物,其高光点全反射色。
(8)轻薄透明的景物,易透射各种光色。
(9)各种棱面薄膜景物,可折射出彩虹般的光色。
(10)各色荧光物质,在紫外光下发出艳丽的色彩;非荧光物质则黯然失色。
(三)光质(www.xing528.com)
光质就是光的性质,光有软硬之分。不同的光质可以产生不同的造型效果,会给观众造成不同的视觉效应。
1.硬光
富有阳刚之美,给人以强烈、鲜明的感受有明确方向的光。比如,自然界的太阳光,舞台上的聚光灯、追光灯、筒灯、造型灯、ETC 灯。
(1)特点:方向性强,能清晰地显示景物的形态。明暗对比强烈,明暗交界线鲜明,有明显的光影。方向和亮度容易控制。
(2)缺点:光度不易均匀。光比反差较大,如果光多,位置不当等投射,容易产生杂乱的光影。
2.软光
富有柔和和朦胧之美。给人以甜静、淡雅的感受,没有明确方向的光,比如,自然界阴天时的光线,舞台上的螺纹灯、泛光灯等。
(1)特点:方向性不鲜明。光线较柔和细腻,照射范围广泛。光影模糊,明暗交界线柔和,易展现景物的细部结构和微妙的质感和层次。
(2)缺点:不易制造光位和光区。易使景物造型平淡。
(四)光位
灯光投射的方位,包括灯具安装的位置、投光方向及角度。光位的设计对表现服装的造型、模特的情绪以及舞台的氛围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服装表演的场地一般来说都不是标准的剧场结构,对光位的选择和实施会造成一定的困难,因此在确保场地承重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演出现场的吊点或支撑点,巧妙地利用Truss 架是灯光设计最基本的工作。
在T 台应用上,我们通常将灯光的种类分为:
(1)主光:演出的基本照明,确保基本的照度对服装色彩的还原度,主要以面光侧面光为主。
(2)辅助光:对主光的补充和修饰,勾画服装以及模特轮廓,一般辅助光设在主光源的相反或者正顶的方位,对主光源进行补充。使舞台上的物体或者人物更立体鲜明。
(3)背景光:用于演出中对整场色彩的渲染,讲求布光均匀,修饰舞美中的不足。可以根据不同场景进行变幻。
(五)光区
光区指灯光投射在舞台空间的区域,光区的设计是根据编导的舞台调度、模特的运动范围以及舞台装置的结构而决定的。
在标准T 台上,一般把光区分为:
(1)前区光:T 台上的光,根据编导的要求,按照模特行走的路线,可以在T 台上设计若干个区域,每一个区域可以独立地使用。
(2)后区光:背板前面的区域,一般用于模特站成一横排或者出场口的定位造型的调度。
(3)背板光:背景板及挡片上的光。
(4)观众席区:在介绍嘉宾以及拍摄电视时观众的反映镜头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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