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形象设计的概念,首先必须要明确何谓“形象”,何谓“设计”。
“形象”(Image),属于艺术范畴,泛指占有一定空间、具有美感的形象或者是使人通过视觉来欣赏的艺术,其可概括为创造出来的物体或人物的形象。在《辞海》中被解释为形状、相貌及根据现实生活各种现象加以选择、综合所创造出来的具有一定思想内容和审美意义的具体生动的图画。由此可见,“形象”的含义应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概括。前者是指人和物,包括社会的、自然的环境与景物;后者专指人。
“设计”(Design),含有徽章、记号、图案、造型、形式、方法、陈设等之意;在《辞海》中被解释为根据一定要求,对某项工作预先制定的图样和方案。
就“形象设计”而言,其从属于现代艺术设计的范畴。故此,它是集现代设计之共性和自身特点于一身的艺术造型形式。它的构成形式即是运用各种设计手段,借助视觉冲击力和视觉优选,而引起心理的美感判断,并着重于研究人的外观与造型的视觉传达设计。(www.xing528.com)
在当今社会,虽然“形象设计”一词已经渗入各行各业甚至普通人群中,但是无论在专业书籍还是在报纸、杂志中都较少对其概念进行确切的界定。所以在我们分别明确了“形象”和“设计”的含义之后,再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进行概念诠释,能够更加清晰人物形象塑造的内涵和外延。
广义上讲,形象设计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支配下而进行的一种既富有特殊象征寓意又别具艺术美感的衣着妆扮的创造性思维与实践活动。它以体现人的社会属性为首要目的,审美属性为其次。
狭义上讲,形象设计是以审美为核心,依据个人的职业、性格、年龄、体形、脸形、肤色、发质等综合因素来指导人们进行化妆造型、服装服饰及体态礼仪的完美结合的创造性思维和艺术实践活动。简言之,即按照美的创作规律进行衣着妆扮。该概念与广义概念的差别是,它以体现人的审美属性为首要目的,社会属性为其次。审美属性一方面在于它与人的自然形体融为一体,表现人的外在美;另一方面它又要与人的气质、性格、思想、情趣、爱好等相适应,表现人的内在美。因此,可以将其视为是人的内在美与外在美的综合产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