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基训轻技巧
“基训”有两重含义:一方面,是指最容易让人忽略的准备活动;另一方面,指的是基本体态和动作的基本规律的练习。
准备活动对于舞蹈训练有两个大的帮助:从身体上看,它既活动了身体的主要关节、韧带和肌肉,使它们在软度、开度上得以提升,能有效防止运动损伤,也为课上训练过程个人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课前的准备活动不仅使肌肉兴奋,同时也可以使神经兴奋,便于产生积极、主动的学习状态。因此,准备活动不是“鸡肋”,不应忽视。
基本体态是人体美和个人气质外化的表现手段之一,需要长时间练习方能达到动力定型,因此,要贯穿始终。
动作的基本规律包括动作的运动线、节奏、发力点、运动方式等内容。对动律的熟练掌握,在学习上表现为快速接受与举一反三,有利于学习进度与质量的提高。
(二)重元素轻片段(www.xing528.com)
“动作元素”即俗称的动作,是舞蹈片段的组成部分,动作元素的练习能增强动作的美感。本原则源于模特工作特点:当模特在舞台展示服装时,整段表演舞蹈的机会并不多见,往往是导演根据服装的风格要求模特(或是模特根据所展示服装风格)做出某种感觉到动作;另外,当模特进行平面拍摄或T 台走秀时,都需要造型,而元素练习能帮助造型在准确、风格与美感上得到提升。此外,本原则与舞蹈作品的学习不相悖,舞蹈片段、小品都是由动作元素构成的,动作元素的练习也为进一步深度学习(如舞蹈作品的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三)重意蕴轻形态
“重意蕴轻形态”强调的是在学习动作的基础上要重视动作内在的韵律与意蕴,即动作的感觉与“味道”。在习舞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同样的舞姿似乎在不同的舞种中都留有影子,总是让观者觉得似是而非,若即若离。其实,就身体不同部位的组合而形成的姿态,有很大的重复性,即使是在体操、瑜伽动作中我们也可以发现舞蹈姿态的影子,但它们毕竟不是舞蹈,因为舞蹈动作中体现的是沉积在一个民族、地域、创作者的审美,是民族自豪感和审美的体现,是某种情绪、某个认识的体现,而这些情绪、情节、审美等赋予动作更大的张力与感染力,这也是服装表演对模特的动作要求。因此,在学习动作的过程中要重视动作内在的感觉,并在动作中表现感觉。
(四)重表现(创造)轻模仿
无论是动态展示还是平面拍摄,模特在表现过程都需要很强的创造性。并且模特的创造性有很强的“即时性”和“瞬间感”。既要“来得快”,还要“变化多”。因此,舞蹈课程不应停留在“记动作”上,舞蹈学习的第一层面应是通过大量的元素练习,使学生掌握动作规律;第二层面则应当要求学生“活用”动作,即对动作进行创造性使用:通过对动作在力度、速度、幅度等方面的改变使动作的风格、韵律、色彩以表现不同的情境、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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