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2年11月,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成立,隶属农业部。其后,全国有29个省、市、自治区及部分地区组建了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从而形成了管理组织网络。绿色食品标志是质量证明商标,注册人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该中心专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绿色食品工程。
(一)绿色食品定义
绿色食品指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
(二)绿色食品必须具备的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生态环境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农业部特定的绿色食品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www.xing528.com)
(三)绿色食品分A级和AA级两类
AA级绿色食品比A级绿色食品要求更高。AA级绿色食品生产条件与有机食品基本相同。A级绿色食品的生产,仍可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及化肥和其他化学药品。
(四)绿色食品的生产标准
绿色食品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生产。生产需要按照:NY/T 391-2013《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NY/T 394-2013《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 393-201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等综合性标准,或具体产品标准。
(五)绿色食品的采后技术要求
绿色食品采后操作需要符合NY/T 392-2013《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658-2015《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NY/T 1055-2015《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NY/T 1056-2006《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部分绿色食品需符合NY/T 1891-2010《绿色食品海洋捕捞水产品生产管理规范》、NY/T 393-201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等。标准可在食品伙伴网下载。
绿色食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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