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表1开挖工程允许偏差3.2边坡开挖爆破要求紧邻设计边坡的2~3排梯段炮孔应作为缓冲炮孔,其孔距、排距和单孔装药量应较前排梯段炮孔减少1/3~1/2。质点安全振动速度由现场爆破试验确定,在取得试验数据之前,可参考表2执行。
3.1 开挖轮廓要求
边坡、基础面和地下洞室开挖允许偏差不超过表1的规定。
表1 开挖工程允许偏差
3.2 边坡开挖爆破要求
紧邻设计边坡的2~3排梯段炮孔应作为缓冲炮孔,其孔距、排距和单孔装药量应较前排梯段炮孔减少1/3~1/2。
3.2.1 爆破要求
(1)成形开挖面上,残留炮孔痕迹应分布均匀。残留炮孔痕迹保存率,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的岩体应达到80%以上;对于节理裂隙较发育和发育的岩体应达到50%~80%;对于节理裂隙极发育的岩体应达到10%~50%。
(2)相邻两残留炮孔间不平整度不大于15cm。(www.xing528.com)
(3)光面爆破应与缓冲爆破结合使用,光爆孔前的炮孔一般不多于两排。
(4)锚索灌浆后在浆材强度及浇筑混凝土强度达到70%设计强度前,其30 m范围内不允许爆破,后期亦不得进行有危及结构安全的爆破。
3.2.2 爆破安全质点振动速度控制标准
(1)新浇混凝土、新锚喷支护及灌浆区安全质点振动速度不大于安全值。质点安全振动速度由现场爆破试验确定,在取得试验数据之前,可参考表2执行。当质点振速大于安全值时,暂停爆破作业。
表2 安全质点振动速度单位:cm/s
(2)设计边坡面上的安全质点振动速度不大于15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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