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某风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洪度汛工作,提高防洪度汛工作水平,促进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防止和减少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人身伤害、生产设施和基建工程的破坏,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有效的救援应急处理机制,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抗洪抢险和灾后恢复电力生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伤害程度,减少事故损失。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公司风电场及在建工程。
(4)工作原则。
本预案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企业领导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风电运营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伤害程度,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在公司风电场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电力设施和基建工程的安全。
2.危险有害因素与风险分析
(1)超标雨水,上游区域的超标雨水是导致超标洪水的主要原因,同时超标雨水也会导致水淹厂房、山石垮塌、泥石流、交通等人身、生产设备事故。
(2)上游水库溃坝及上游大体积物体,导致超标洪水及水工设施的毁损。
3.组织机构及职责
(1)公司成立防洪度汛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有关副职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防汛办公室设在安监部,防汛值班室设在公司总值班室。
(2)公司风电场成立防洪度汛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技术员担任,成员由风场其他人员工作。
(3)各部门及人员职责。
公司防洪度汛应急救援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
1)防洪度汛应急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并监督所属发电企业实施,负责制定公司有关防汛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接受国务院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指令,完成交办的防汛抗洪任务,核备在建工程的年度洪水调度方案和工程年度防汛措施计划,参与重大洪水灾害的处理和善后工作;组织防汛抽查,监督防汛措施的落实。
2)总经理:负责批准各应急响应计划。
3)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应急响应计划及应急预案。
4)风电运营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
4.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公司风电场应认真做好分管区域内危险源的日常监测工作,认真执行各项预防措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报警。
1)在防洪度汛中发生一般及以下的事故范畴的,由事故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厂级应急预案,统一应急处理。
2)在防洪度汛中发生重特大事故范畴,或已启动厂级预案,响应级别为Ⅰ级,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应迅速准确地将事故信息层层上报,同时向华能集团公司防汛办公室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
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发生的主要经过,人员受伤害情况、设备设施受损失情况,目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信方式等。
5.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执行公司风电场编制的“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2)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会议,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分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着手准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情况,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以及经验教训。
6.信息发布
(1)公司在防洪度汛工作中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事故以及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职业健康事故后,有关事故救援、处理情况的信息由公司经理工作部负责汇总,并统一报送集团公司向新闻媒体通报。
(2)在防洪度汛中发生社会影响较大、涉险人数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未遂事故,以及媒体向社会披露的特大未遂事故,应当及时将未遂事故的有关情况、处置情况、调查结论和防范措施等逐级向公司报告。
(3)发生一般及以下防洪度汛事故,限于公司内部发布。
(4)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修以及处理进展的实际情况,定期逐级向公司报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www.xing528.com)
7.后期处置
(1)防洪度汛事故发生后,公司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汇报事故及其救援情况,赴现场听取事故单位的工作汇报,安抚遇难人员家属,看望慰问伤员和事故抢险人员,布置恢复生产工作。
(2)事故单位研究确定生产恢复方案,经分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意,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尽快恢复生产。
(3)公司经理工作部、安全生产部及事故单位的有关部门对事故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意见。
(4)事故调查及追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8.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2)应急队伍保障。
为确保防洪度汛应急救援的快速、正确、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应急队伍由地方专业应急队伍和企业兼职应急队伍组成,应急处理领导机构下设由水工水文、运行、电气、机械、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安全等专业人员等组成的专家组以及经过培训的企业防洪抢险突击队,根据防洪度汛应急处理的需要,应急处理领导机构有权紧急调集所管辖范围内企业其他人员等人力资源。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参见公司风电场制定的专项防洪度汛预案中明确的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物资和装备,根据防洪度汛应急处理的需要,应急处理领导机构有权紧急调集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4)经费保障。
公司风电场防洪度汛应急所需资金由在建项目要按规定将防汛经费列入当年财务计划,并经各级审批后确保防汛物资、报汛和防汛管理等费用的落实。
(5)其他保障。
根据公司防洪度汛应急要求风电场制定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9.培训与演练
(1)培训。
公司风电场制订培训计划时应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计划,培训的主要人员培训人员是应急指挥小组和应急救援小组的所有成员以及企业生产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应急人员的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的程序以及应急恢复。
(2)演练。
本预案的演练由公司风电场安委会组织每年进行一次,进行时间应在每年的汛期、雨季之前,可采用全部人员参与的桌面演练或部分人参与的实战演练的方式,其内容包括模拟事故发生过程、事故预防预警、应急响应程序进行等,并在演习完成后进行评估总结,针对演习中发现的不足进行整改,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10.奖惩
(1)公司风电场要对在安全度汛和防洪抢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
(2)在防洪度汛工作中,出现违反本预案规定、洪水调度失误、防洪抢险不力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要按责任制追究企业主要领导和直接主管防汛的领导的责任。凡在设计标准(或经上级批准的标准)内发生工程防汛重大特大事故的,要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对事故责任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11.附则
(1)术语和定义。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2)应急预案备案。
预案由公司防洪度汛指挥部审批后备案。
(3)维护和更新。
预案应在每年汛期、雨季前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预案进行维护更新,经公司防洪度汛指挥部审批后发布执行。
(4)制定与解释。
本应急预案由集团公司审查、备案,由公司制定、解释。
(5)应急预案实施。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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