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电主要包括小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波浪及潮汐发电等方式。由于对能源短缺、全球气候变暖及温室气体排放引发的环境威胁忧虑日益严重,促使世界各国积极响应节能减排号召,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温室气体排放量迅速增加。2008年,中国排放了653.4万t的二氧化碳,是2001年排放量的2倍,并占世界3037.7万t的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21.5%。我国政府已于2002年正式核准了《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起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划以鼓励开发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并于2009年11月表示2020年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较2005年减少40%~45%。
特别是在有限化石能源快速耗尽的情况下,可再生能源是满足中国日渐增长的能源需求的可行性选择。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简称中电联)的资料,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于2001—2009年复合年增长率达60.4%。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我国政府相继颁布优化能源结构的法律法规及规划,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定:截至2010年和2020年,总装机容量超过50000MW的发电集团,所拥有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应分别达到3%和8%以上。此外,根据关于《新兴能源产业振兴规划》的公开信息:截至2020年新能源发电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15%,其中核电装机容量达到86GW、太阳能装机容量达到20GW,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50GW。(www.xing528.com)
“十二五”时期,我国政府将以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为目标,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促进非化石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在做好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有序发展风电,加快太阳能多元化利用,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新能源,促进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推广应用,让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调整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公司必须购买位处其覆盖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生产的全部电力,并提供电网连接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另外,国家电网公司正在积极规划建设由三北地区至华北、华东及华中地区的特高压输电线路,并配合水电、煤电和风电基地开发建设多个直流输电工程。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三北地区风电外送容量的比例,改善限电问题。
综上而言,新能源行业仍旧是我国政府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主要方式之一,行业发展形势总体向好,业务前景十分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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