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字在包装设计中可以分为主体文字和说明文字两个部分。主体文字要围绕商品的属性和商品的整体形象来进行选择或设计。说明文字设计的重点是处理字体的大小、位置、方向、疏密的设计,协调与主体图形、主体文字和其他形象要素之间的主次与秩序,达到整体统一的效果。图4-26在包装设计中,文字设计以迅速、清晰、准确地传达视觉为基本原则,以采用标准的、可读性和可认性很强的文字为主,不要进行过多的装饰变化。
文字在包装设计中可以分为主体文字和说明文字两个部分。主体文字一般为品牌名称或商品名称,字数较少,在视觉传达中处于重要位置。主体文字要围绕商品的属性和商品的整体形象来进行选择或设计。说明文字的内容和字数较多,一般采用规范的印刷标准字体,所用字体的种类不宜过多。说明文字设计的重点是处理字体的大小、位置、方向、疏密的设计,协调与主体图形、主体文字和其他形象要素之间的主次与秩序,达到整体统一的效果。说明文字通常安排在包装的背面和侧面,而且还要强化与主体文字的大小对比,通常采用密集性的组合编排形式,可以减少视觉干扰,以避免喧宾夺主,杂乱无章(见图4-26)。
图4-26(www.xing528.com)
在包装设计中,文字设计以迅速、清晰、准确地传达视觉为基本原则,以采用标准的、可读性和可认性很强的文字为主,不要进行过多的装饰变化。如果把文字当作设计的主体形象来运用时,对文字可以进行适度的变体处理,注意强调形象的表现作用,力求醒目、生动,并突出个性特征,使其成为塑造商品形象的主要形象之一;如果把文字当作辅助图形来运用,在设计中仅起装饰作用时,文字的作用已转换为图形符号,其可读性和可认性均可忽略,而只注重于艺术装饰效果,这是应该另当别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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