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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条件评定规则及堆焊过渡层厚度要求

时间:2023-06-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需重新评定的堆焊焊接条件按表8-7的规定。在焊接工艺指导书中应规定当全部机加工和打磨完成后及随后的堆焊前,在产品过渡层堆焊件上应保留的过渡层的厚度,过渡层经机加工后厚度建议不小于2mm。2)组别、类别评定规则:①同组别号的母材的评定适用于同组别号的其他钢号母材。

焊接条件评定规则及堆焊过渡层厚度要求

1.评定条件

1)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工艺评定试验:

①初次使用的焊条、合金粉末或焊丝。

②初次使用的母材。

③新的结构型式。

2)改变堆焊方法,应重新评定。

3)需重新评定的堆焊焊接条件按表8-7的规定。

表8-7 堆焊需要重新评定的焊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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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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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符号“○”表示需对该堆焊方法为重新评定的焊接条件。

4)当发生表8-7中的堆焊条件变更时,应重新进行堆焊工艺评定。其他因素变更,不需重新评定,但应重新编制堆焊工艺指导书。

2.堆焊过渡层

1)在母材为CrMo钢或CrMoV钢的情况下,可以堆焊过渡层,没有过渡层的应重新评定。

2)过渡层的材料应选择能防止裂纹产生及改善接头性能的18-8型、25-20型不锈钢焊接材料。过渡层材料改变时应重新评定。

表8-8 母材分类分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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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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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过渡层的厚度。在焊接工艺指导书(WPS)中应规定当全部机加工和打磨完成后及随后的堆焊前,在产品过渡层堆焊件上应保留的过渡层的厚度,过渡层经机加工后厚度建议不小于2mm。

3.母材

1)根据母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堆焊性能对母材进行分类分组,分类分组按表8-8的规定。

2)组别、类别评定规则:

①同组别号的母材的评定适用于同组别号的其他钢号母材。

②在同类别中,高组别号钢号母材的评定适用于低组别号钢号的母材。

③不同类别钢号的母材的评定不能适用。

3)未列入表8-8的钢号的评定规则:

①已列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钢号,根据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焊接性能确定归入相应的类别、组别中,或另分类别、组别;未列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钢号,应分别进行堆焊工艺评定。

②国外材料首次使用时应按每个钢号(按该国标准规定命名)进行堆焊工艺评定。当已掌握该钢号堆焊性能,且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与表8-8中某钢号相当,且某钢号已进行过堆焊工艺评定时,该进口材料可免作堆焊工艺评定。

4.焊后热处理

1)焊后热处理的评定适用于焊后热处理。焊后热处理要求按焊接工艺指导书(WPS)的规定。

2)改变焊后热处理类别,需重新评定堆焊工艺。

3)试件的焊后热处理应与焊件在制造过程中的焊后热处理基本相同,试件加热温度范围不得超过相应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试件保温时间不得少于焊件在制造过程中累计保温时间的80%。

4)当试件基体厚度T小于25mm时,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适用于焊件基体厚度小于T;试件厚度T大于或等于25mm时,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适用于焊件基体厚度不小于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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