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火检修
动火检修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烙铁钎焊、喷灯、熬沥青、烘烤等。此外,还有另一类作业如凿水泥地面等,虽然本身不用火,然而在施工时可能会产生撞击火花、摩擦火花、电气火花和静电火花等,如果作业地点被安排在禁火区进行的话,也应列入动火管理范围。
1.焊割动火作业危险性
焊割过程中产生的热量,远远大于引燃大多数可燃物质需要的热量。氧-乙炔焊割弧温度在3 000~3 200℃之上。在焊接和切割时,特别是在高处进行焊割作业时,火花飞溅,熔渣散落,可以造成焊割工作地点周围较大范围内的可燃物起火或爆炸。如火花和炽热颗粒进入孔洞或缝隙与可燃物质接触,事后往往由阴燃而蔓延成灾。坠落的焊条头也会引起火灾。另外,在氧-乙炔焰焊割中,还易发生回火爆炸。
焊割作业中,焊工必须事先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焊割工作。
2.动火安全措施
通常在动火检修中,一般有下列几种安全措施。当然在实际运用中,对不同情况,可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拆迁法。拆迁法就是把在禁火区内需要动火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从主体上拆下来,迁往安全处动火后,再装回原处。此法最安全,只要工件能拆得下来,应尽量采用。
(2)隔离法。隔离法是一种将动火设备和运行设备做有效的隔离,如管道上用盲板、加封头塞头、拆掉一节管子等办法。另一种是捕集火花,隔离熔碴,将动火点和附近的可燃物隔离,如用湿布、湿麻袋、石棉毯等不燃材料将易燃物及其管道连接处遮盖起来,或用铁皮将焊、割件四面包围,隔离在内,防止火星飞出。如在设备的上层动火,就要堵塞孔洞,上下隔绝,严防火星落入下层。在室外高处时,则用耐火不燃挡板或水盘等控制火花方向。
(3)移去可燃物。凡是焊割火花可到的地方,应该把可燃物全部搬开,包括竹箩筐、废纱、垃圾等,笨重的或无法撤离的可燃物,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4)清洗和撤离。这两项都是清除设备内危险物质的措施,在任何检修作业前,都必须执行。
(5)动火分析。经清洗和置换后的设备、管道在动火前,应进行检查和分析,一般采用化学和仪器分析方法测定,其标准是:如爆炸下限浓度大于4%(体积)的,可燃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0.5%。如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的,则浓度应小于0.2%。取样分析时间不得早于动火作业开始前的半小时,而且要注意取样的代表性,做到分析数据准确可靠。
(6)敞开和通风。需要动火的设备容器,凡有条件打开的锅盖、人孔、料孔等必须全部打开。在室内动火时,必须加强自然通风,严冬也要敞开门窗,必要时采取局部通风。如在设备内动火,通风更加重要。
(7)准备消防器和监护。在危险性较大的动火现场,必须有人监护,并准备好足够、相应的灭火器材,以便随时扑救火灾,必要时还应派消防车到现场。
(二)压力容器检验
压力容器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发现有缺陷应及时消除。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期限、内容、方法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压力容器的检验和检修中要注意的问题,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有效切断
在检验和检修压力容器前,容器与其他设备的连接管道必须彻底切断。凡是与易燃或有毒气体设备的通路,不但要关闭阀闸,还必须加设封盖(盲板)严密封闭,以免因阀门泄漏,易燃或有毒气体漏进被检验或检修中的容器,引起爆炸、着火或中毒事故。
2.泄压
检验或检修压力容器时,如需要卸下或上紧承压部件,必须将容器内部的压力全部排净以后才能进行。不可在有压力的容器上卸下或上紧螺栓或其他紧固件,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3.清洗、置换
压力容器内的介质为有毒或易燃气体,检验或检修前应先进行妥善处理。进入有毒气体容器的内部进行检验前,必须将介质排净,经过清洗、置换,并分析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对可燃气体容器进行动火作业(如焊接),或更换附件后用空气做气密性试验前,都应将容器内的介质排净,然后对容器进行清洗和置换,不能在容器内还残存有可燃物的情况下施焊或用空气试压,以免发生器内燃烧爆炸事故。
4.紧固件齐全
容器做耐压试验或气密性试验时,各连接紧固件必须齐全完整。在紧固件螺栓未全部上齐的情况下进行试压,可能会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5.清理
压力容器经检验和检修后,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做彻底清理,特别要防止容器或管道内残留有能与工作介质发生化学反应或能引起腐蚀的物质。例如,氧气容器中的残油,氯气容器中的残余水分等。
(三)电器设备检修
1.技术措施
电击可以分为直接电击和间接电击。
(1)对于直接电击,可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①绝缘。即用绝缘防止触及带电体。
②屏护。即用屏障或围栏防止触及带电体。
③障碍。即设置障碍以防止无意触及带电体。
④间隔。即保持间隔以防止无意触及带电体。
⑤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只用做附加保护,不能单独使用。
⑥安全电压。即根据场所特点采用相应等级的安全电压。
(2)对于间接电击,可采用以下措施:
①自动断开电源。采用适当的自动化元件和连接方法,使发生故障时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动断开电源。
②加强绝缘。这种措施是采用双层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气设备,或者采用另有共同绝缘的组合电气设备。
③不导电环境。这种措施是防止工作绝缘损坏时人体同时触及不同电位的两点。
④等电位环境。这种措施是把所有容易同时接近的裸露导体(包括设备以外的裸露导体)互相连接起来。
⑤电气隔离。这种措施是采用隔离变压器或有同等隔离能力的发电机供电。
⑥安全电压。与防止直接电击相同。
2.停电检修
(1)停电。必须将有可能送电到被检修设备的线路开关或闸刀全部断开,并要使线路的各方面至少要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除此之外,还要做好防止误合闸措施。如把开关或闸刀的操作手柄锁住,切断自动开关的操作电源等。许多回路的线路,要防止其他方面突然来电,尤其要注意防止低压方面的反馈电。同时,对储有残余电荷的设备和线路必须进行彻底放电。
(2)验电。验电时要逐相进行,并且不要忽视对零线与保护零线或地线的检测。
(3)装设携带型接地线。装设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设备端。拆除时应先拆设备端,后拆接地端。
(4)装设遮拦。在部分停电检修工作中,对于可能碰触的导体或线路,在安全距离不够时,应装设临时遮拦或护罩。
(5)悬挂警示牌。悬挂警示牌的作用是提醒人们注意。例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被检修设备的开关闸刀手柄上,应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标示牌。在靠近带电部位的遮拦上,应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必须把工具、器具材料等收拾清理,然后拆除携带型接地线、临时遮拦、护罩等,再摘除开关、闸刀手柄的标示牌。经检查无误后,才能进行送电的倒闸操作。
3.不停电检修工作
不停电检修工作主要是指在带电设备附近或外壳上进行的工作。带电工作是指在有电设备或导体上进行的工作。低压系统的不停电工作及带电工作,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并严格遵守检修工作制度。
(1)检修人员应由经过严格训练、考试合格、能够掌握不停电检修技术的电工担任。
(2)检修时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3)必须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工作时应由有经验的电工师傅监护。
(4)必须使用合格的、并经检查确实是安全可靠的绝缘手柄工具。(www.xing528.com)
(5)检修工作的时间不宜太长。以防时间太长,检修人员注意力分散而发生事故。
4.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
防爆电气检修具体问题比较复杂,这里不做展开,但是从安全管理角度,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防爆电气线路检修后不应改道,穿过的楼板、墙壁等处的孔洞应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堵。
(2)线路导线铜芯截面积不得减小,不应增加中间接头,必须增加中间接头时,必须采用不低于原来防爆等级的防爆接头。
(3)如果防爆线路原先在同一接线箱内接线的,检修后必须仍由完好的绝缘隔板分隔,间距至少50mm。
(4)防爆电气线路中的本安型电路与非本安型电路绝对不得混接或接错,二者如果是分开的电缆,不应敷设在同一根钢管内。
(5)检修后的接地状况应恢复原先安装的状况,不得取消或减少。
(6)隔爆型电气设备检修时,应认真检查隔爆接合面有无砂眼、损伤和严重锈蚀。一经发现,应立即报告防爆电气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涂漆或抹黄油(润滑油)做临时性处理。
(7)电动机经检修后,风扇和端罩之间不得产生摩擦。
(8)正压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其取风口和排风口应维持原状,且都在非危险场所。检修结束后必须先充分换气,正压达到规定要求后才能通电。
(9)防爆电气设备检修中,原先配置的橡胶密封圈绝对不得丢失,仍应装妥。万一遇到应该装橡胶密封圈而未装的,应增补装妥并报告防爆电气专业管理人员。
(10)电缆外径应与密封圈的内径相配合,安装密封圈的部位不应有螺纹,以免降低密封的有效性。
(11)检修后,多余的电缆引入口的2mm厚金属堵板不得丢失,不能用其他堵封代替。
(12)线路检修后,不得将镀锌钢管改为黑铁管或塑料管,钢管的有效啮合应不少于6扣。
(13)防爆照明灯具检修后,灯泡功率应与原先功率一致,不可随意增加。
(14)检修中旋紧螺母时应对角旋,逐步均匀旋紧。不得先将某一螺母猛旋过紧,再旋其他螺母,以免破坏隔爆间隙。
(15)本安型、浇封型、气密型防爆电气一般由专业人员检修。充砂型电气设备检修后使用的砂应干燥、清洁,程度应符合要求,砂粒不宜过细。
(四)动土作业
1.动土作业的危险性
在危险化学品单位里,地下设有动力、通信和仪表等不同规格的电缆,各种管道纵横交错,还有很多地下设施,是化工厂的地下动脉。在化工厂里进行动土作业(如挖土、打桩)、排放大量污水、重载运输和重物堆放等,都可能影响到地下设施的安全。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在不明了地下设施的情况下随意作业,势必会发生挖断管道、破坏电缆、地下设施塌方毁坏等事故,不仅会造成停产,还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2.动土作业的注意事项
(1)动土作业如在接近地下电缆、管道及埋设物的附近施工时,不准使用大型机器挖土,手工作业时也要小心,以免损坏地下设施。当地下设施情况复杂时,应与有关单位联系,配合作业。在挖掘时发现事先未预料到的地下设施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施工单位不得任意改变动土证上批准的各项内容及施工图纸。如需变更,须按变更后的图纸资料,重新申办动土证。
(3)在禁火区域或生产危险性较大的地域内动土时,生产部门应派人监护。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施工人员应听从监护人员的指挥。
(4)开挖设有边坡的沟、坑、池等,必须根据挖掘的深度设置支撑物,注意排水。如发现土壤有可能坍塌或滑动裂缝时,应及时撤离人员,在采取妥善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5)挖掘的沟、坑、池等和破坏的道路,应设置围栏和标志,夜间设红灯,防止行人和车辆坠落。
(6)在规定以外的场地堆放荷重5t/m2以上的重物或在正规道路以外的厂区内运输重型物资,重量在3t以上(包括运输工具)者,均应办理动土手续。
(五)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
凡是进入塔、釜、槽、罐、炉、器、烟囱、料仓、地坑及其他密闭场所内进行作业,均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单位检修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很多,其危险性也很大。因为这类设备或设施可能存在残存的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物质,也可能存在令人窒息的物质,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着火、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此外,有些设备和设施内有各种转动装置和电气照明系统,如果检修前没有彻底分离和切断电源,或者由于电气系统的误动作,会发生搅伤、触电等事故。因此,必须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特殊的安全管理,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2.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的注意事项
(1)设备必须实行可靠的隔离。要进入检修的设备必须与其他设备和管道进行可靠的隔离,不但要对可燃和有毒气体等物料系统进行可靠隔离,而且还要对蒸汽、水、压缩空气及氮氧系统施行可靠隔离,防止造成烫伤、水淹、中毒和窒息。设备内气体分析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可燃性气体的爆炸极限分析;二是氧含量的分析;三是有毒气体分析。按中国石油化工的规定,当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大于4%时,分析指标为小于0.5%。爆炸极限浓度小于4%时,分析指标为小于0.2%。氧含量在19.5%~23.5%的合格(有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含氧量下限为18%)。
设备内的有毒气体浓度要符合该气体的最高允许浓度(MAC)或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PC-STEL)。如果很难达到允许浓度的标准,可用长管式防毒面具或采用强制通风等手段。在作业过程中要不断地取样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2)设备外的监护。设备内有人作业时,必须指定两人以上的监护,监护人应了解该设备的生产情况及介质的性质,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令其停止作业,并召集救护人员,设法将设备内人员救出,进行抢救。
(3)用电设备、设备内使用的照明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安全电压标准;干燥设备内作业使用的电压应≤24V;在潮湿环境或密闭性好的金属容器内作业使用的电压应≤12V;若有可燃物存在时,使用的机具、照明器械应符合防爆要求;在设备内进行电爆炸业时,人要站在绝缘板上作业。进入设备作业人员在进入设备作业前应清理随身携带的物品,禁止将与作业无关的物品带入设备内,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将工具、材料、垫片、手套等杂物清理干净,防止遗留在设备内。经检修人员和生产使用人员共同检验,确定设备无人员和杂物后,方可上法兰加封。
(4)进入设备作业的人员,一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组织轮换,防止因设备内部空气质量欠佳或体力消耗过大等原因而发生危险。
(六)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的范围与内容
在离地面垂直距离2m以上位置的作业,与地面距离在2m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坑、井和有风雪袭击、机械振动的地方,以及有转动机械或有堆放物品易伤人的地段作业,均属高处作业,都应按照高处作业规定执行。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1)高度在2~5m,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度在5~15m,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度在15~30m,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1)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高处作业证由作业负责人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未办理作业证不得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格检查,患有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习惯性抽筋等疾病和身体不适、精神不振的人员都不应从事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篮、手动葫芦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严禁用吊装机械载人。在高处作业用的工具、材料,应设法用机械或吊绳传送,不可投掷。高空作业下方应设置安全围栏、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应固定在牢固的物体上,以防止坠落。
(3)高处作业时,一般不应垂直交叉作业,凡因工序原因必须上下同时作业的,必须采取防范措施。
(4)遇有六级以上的强风或其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夜间作业须有足够的照明。
(5)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设备上方施工时,要设专人监护。如发现有害气体排放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6)高处作业附近有架空电线时,应根据其电压等级与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电压≤110k V,安全距离为2m;电压≤220k V,安全距离为3m;电压≤330k V,安全距离为4m)。机具不得触及电线,防止触电。
(7)严禁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就直接站在石棉瓦、油毡等易碎裂材料的屋顶上作业。应在这类结构的显眼地点挂上警告牌,以防止误登。若必须在此类结构上作业时,应采取架设木板等措施,以防坠落。
(8)在酸、碱、废液、有毒、易燃物料等危险化学品槽罐的上方从事高空作业时,还需采取防止危险化学品危害的措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