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登记包括下列内容:分类和标签信息;物理、化学性质;主要用途;危险特性;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登记包括下列内容:(1)分类和标签信息;(2)物理、化学性质;(3)主要用途;(4)危险特性;(5)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6)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危险品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可以逐步掌握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信息及其化学信息,完善危险化学品动态数据库,更好地为化学品安全监管和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支持,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预防、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通过登记,对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和分类,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防护措施,同时通过“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将其危险性公开,使接触者了解所接触物品的化学危害和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项,以及简要的应急防护自救方法,从而达到自主防护和安全使用的目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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