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军事设施;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二)《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分类、基本要求、性能试验和检验方法、技术要求、类型和标记代号。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盛装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包装;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的运输包装;净质量超过400kg的运输包装;容积超过450L的运输包装。
(三)《化学分类和危险性公示》(GB13690—2009)
本标准按照GHS的要求对化学品危险性进行了分类,对危险化学品公示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
(四)其他重要的危险化学品相关标准
(1)《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www.xing528.com)
(2)《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
(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5)《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
(6)《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2013)。
(7)《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2013)。
(8)《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10)《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15)。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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