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ing),作为一个金融术语至今还没有一个准确、公认的定义。目前国际上有两种项目融资的概念:一是广义的项目融资。它是指一切为了建设一个新项目、收购一个现有的项目或者对一个已有的项目进行重组所进行的融资活动。简言之,针对一个具体项目所安排的融资。二是狭义的项目融资。美国银行家彼得·内维特(Peter.K.Nevitt)在其著作《项目融资》中对狭义的项目融资作出如下定义:
项目融资是“为一个特定的经济实体所安排的融资,其贷款人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并且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资产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
按照上述定义,项目融资具有如下含义:
(1)以特定项目为对象安排融资。
(2)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被限制在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收益。
(3)融资的安全保证是特定项目的资产。
综合第二和第三两种含义,可知偿还项目债务资金的来源被限制在融资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之中,即项目未来的可用于偿还贷款的净现金流量和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
(4)项目借款人对项目融资承担的债务责任与其本身拥有的其他资产在一定程度上是分离的(隐含)。如果项目未来有足够的经济强度偿还债务,则项目借款人债务责任仅限于他拥有的项目现金流量和项目资产,不涉及或仅在有限的时段和范围内涉及他的其他资产。(www.xing528.com)
(5)当项目的现金流量和项目资产不足以支撑项目融资时,项目借款人要作出其他形式的担保(隐含)。需要注意的是,彼得·内维特给出的项目融资定义中的 “最初考虑”4个字,对于贷款人来说,虽然在项目贷款意向性谈判时可能同意项目贷款完全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项目资产价值,但是也必须考虑在最坏的情况下,贷款能否得到偿还的问题。如果项目在最坏情况下,其经济强度不足以支撑项目贷款的偿还,那么贷款人就有可能要求借款人以直接担保、间接担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为项目提供信用支持。
总结上述狭义项目融资的含义,可以对狭义的项目融资给出如下简明定义:以特定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为基础的有限追索或无追索融资。
追索(Recourse)是指在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时,贷款人要求借款人用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资产偿还债务的权力。融资的追索形式有:完全追索、有限追索和无追索。
(1)完全追索(Unlimited Recourse)是指在任何情况下,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借款人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资产进行追索,直至债务完全清偿。
(2)有限追索(Limited Recourse)是指债权人可以在某一特定阶段或在规定范围内对借款人进行追索,但除此之外,无论出现什么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借款人除抵押资产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以外的任何财产。
(3)无追索(Non recourse)是有限追索的特例,即在任何情况下,债权人均不能追索到借款人除抵押资产以外的任何资产。
本书将着重讨论狭义的项目融资活动,这是因为中国当前有大量的资本密集型项目,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急需资金投入,研究具有无追索或有限追索性质的融资方式将更有现实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