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框架下,成立以行业或企业专家为主体的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建设专家组,指导和监督人才培养工作全过程。围绕学院“目标共定、资源共建、人才共育、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制订并完善本专业校企合作制度,积极推进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校企合作办学。
依托兵工企业的资源优势,按照对知识技能的认知过程,将职业能力培养分阶段与相应的职业岗位对接,构建“四阶递进,岗能对接”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围绕上述问题,我校以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为载体,开展了“校企合作、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构建,完成了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工作。
本专业依托重庆兵工企业,建立了一个开放的校企合作平台,校企共建“机械工程系校企合作委员会”,成立了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建设项目专家组,保障校企合作顺利进行;构建了体现“双系统”的课程体系,引入兵工企业管理理念、“6S”行为规范、精益六西格玛管理,建立“教、学、做”一体的校内外实训基地,实现学生“双能力”培养。深化和完善了“四阶递进,岗能对接”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依托学院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平台,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建立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建设专家组,成员由系主任、理事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等组成。专家组围绕“五个共同”,创新合作运行机制,开展专业建设。(www.xing528.com)
定期组织专业教师与企业人员通过调研和实地考察,分析产业规划,确定区域经济发展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共同完成包括确定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协调专业教学中的校企双主体授课的教学实施等工作,以及对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和评价,发挥兼职教师在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的特长,实现专兼教师的教学融合,实现双师育人贯穿专业各个教学环节,促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顺利实施。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建设专家组工作职能如图4.1所示。
图4.1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建设专家组职能
建立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建设工作规范,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细化分工,规范运行,每年初制订工作计划,由全体讨论确定;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各位成员通报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相关情况;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建设专家组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必要时可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专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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