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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查职责与权力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及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一)承包人质量保证的作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发包人的质量检查体系、监理人的质量控制体系、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其中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基础,也是确保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

质量检查职责与权力

22.1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及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一)承包人质量保证的作用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发包人的质量检查体系、监理人的质量控制体系、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其中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基础,也是确保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这就需要承包人在工程现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发包人检查、承包人保证、监理人(发包人)控制、质监站监督是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可见,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是承包人的最基本义务,本款要求承包人建立和健全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在组织上和制度上落实质量管理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

(二)监理人检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

在开工前,监理人需要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质量检测人员,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情况。

(2)编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情况。

(3)施工质量检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情况。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质量、管理人员的资格情况。

22.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职责(www.xing528.com)

承包人应严格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审查。

本款规定旨在要求承包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自检,并作好质量检查记录,定期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报表。承包人应建立一套全部工程的质量记录和报表,便于监理人复核检验和在日后发现质量问题时查找原因,当发生合同争议时,当时记录还是十分重要的。

22.3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并应有质量否决权,包括:

(1)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及承包人提交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质量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对建筑物开工前的定位定线进行复核签证,未经监理人签认不得开工。

(3)对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进行覆盖前的检查,质量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4)对正在施工中的工程在现场进行质量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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