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原则。尽管合同的类型多种多样,也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完全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品种、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以及包装、结算等的约定履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主体履行
合同的履行只能是作为该合同当事人的债务人向作为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债权人履行自己的义务,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即债务承担,应当经由合同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权人可拒绝接受履行。
2.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
合同的标的是当事人之所以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是合同的核心。合同标的是种类物的,按照该种类物的品质交付物品;合同标的是特定物的,按照该规定时间、规定品质交付该特定物;合同标的是行为的,按照约定的行为履行。
3.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
不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就谈不上是完整而准确地履行了合同,而且可能会使合同变得毫无意义。
4.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报酬履行
价款或报酬是交付的商品、提供的服务或完成工作的对价,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报酬履行属于严重违约。
5.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履行
履行时间、地点和方式不得随意改变,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构成严重的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表现为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在合同履行中都应当恪守信用,诚实无欺。
对于那些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或者根据交易习惯,担负并切实履行起通知、协做、保密等义务。
(三)协作履行原则(www.xing528.com)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要适当、全面地履行自己所负的合同义务,而且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给予积极的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之能更好、更方便地履行合同。
1.及时通知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对所发生的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使其了解情况,采取对策,以避免或减轻可能由这些情况造成的履行合同的困难或对对方当事人的损害。
2.相互协助义务
协助是指合同的权利人与合同的义务人之间进行的相互协作。履行合同是当事人的相互行为,义务人履行义务,需要权利人的帮助;权利人实现权利,也需要义务人的合作。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人应主动受领;义务人有权要求权利人提供必要的条件,权利人也应主动为义务人履行义务提供方便。
3.保密义务
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对方当事人要求保密的信息或是属于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不得以任何途径向外界透露。
(四)经济合理原则
当事人订立合同,尤其是双务合同,通常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使双方都有利可图。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讲究经济效益,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收益;同时,也应将对方视为交易的伙伴,在为自己谋求利益的同时尽量减轻对方的支出,使双方都能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收益。
1.选择最经济合理的履行方式
这种选择以不违反合同的约定并且符合合同性质的要求为前提。当事人不得为追求自己履行费用最低的目的而不顾另一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2.在变更合同时应体现经济合理的原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新情况,有利于减少成本,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合同,对新情况加以利用,提高经济效益。法律允许当事人依照具体情况改变合同的履行地点和履行人,目的就是为使合同的履行行为更加经济合理。
3.解决发生纠纷时双方应体现经济合理的原则
当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妥善解决问题,避免可能造成的难以挽回的不必要的损失。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