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法规定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意思表达一致。《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规定的核心意思就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要件规定:
(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三)合同生效
1.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发生法律效力。即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下列两个前提条件:
(1)合同必须成立。
(2)合同必须依法。
2.合同生效普通要件(www.xing528.com)
合同生效第二个前提条件,即合同必须依法是指合同成立后,只有符合生效的条件,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适用于一般合同生效的是普通要件,包括:
(1)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具有缔结该项合同的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3.合同生效特别要件
特别要件是指适用于某些特殊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
(1)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特别要件是指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
(2)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特别要件是指手续的完成。
(四)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与否意义在于识别合同是否已经存在,以及合同行为与事实行为之间的区别,属于事实问题,合同的成立具有法定性,由法律统一规定。合同生效与否意义在于识别某一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得到法律所认可的效力,属于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合同生效要件中的特别要件具有意定性,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