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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形式的要求及适用范围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委托合同没有直接规定监理合同的形式,但根据合同法有关精神和监理合同的特性,监理合同应采用书面协议,这一点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得到体现,只有紧急情况可以先采用口头形式,但应在48小时内补书面通知。

合同形式的要求及适用范围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或者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方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1.书面形式

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的当事人用文字及图形、表格等将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表述出来的一种形式。《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www.xing528.com)

2.口头形式

合同的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对话的方式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会议达成的协议。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缺乏文字等依据,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难以取证,难以分清责任,因此,除个别情况外,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为多。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这一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都采用书面形式。委托合同没有直接规定监理合同的形式,但根据合同法有关精神和监理合同的特性,监理合同应采用书面协议,这一点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得到体现,只有紧急情况可以先采用口头形式,但应在48小时内补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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