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机
1)试验机应能提供施加轴向试验力并使试样上产生的弯矩和扭矩最小。试验前,应对试验机进行外观检查,以确保试验机的加力杆、夹具、万向节和连接装置都处于良好状态。
2)试验力应均匀平稳无振动地施加在试样上。
3)试验机应远离外界的振动和冲击。试验机应具有试样断裂时将振动降到最小的缓冲装置。
4)试验机至少应符合GB/T 16825.2中1级试验机的要求。
5)为了保证试验机和夹具能够对试样准确地施加试验力,应定期校准试验机的力值和加载同轴度,试验机的加载同轴度应不超过10%。试验设备两次校准或检定的时间间隔依据设备类型、试验条件、维护水平和使用频次而定,除非另有规定,校准或检定周期不应超过12个月。试验机的校准或检定参考JJG 276。如果能够证明试验设备在更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那么可以延长两次校准或检定之间的时间。
2.伸长测量装置
1)对于连续试验,应使用引伸计测量试样的伸长。引伸计系统应满足GB/T 12160中1级或优于1级准确度的要求,或者采用能够满足相同准确度要求的其他设备。可以采用直接安装在试样上的引伸计,也可以采用非接触式的引伸计,例如:光学或激光引伸计。
2)建议引伸计校准的范围应包含预期的蠕变应变量。
3)引伸计应每年校准一次。如果预期试验时间超过校准周期,应在蠕变试验开始前对引伸计重新校准。
4)引伸计的标距应不小于10mm。
5)引伸计应该可以测量试样单侧或双侧的伸长,双侧引伸计作为优先选择。
6)在报告中应注明所使用的引伸计类型(例如:单侧、双侧、轴向、径向)。当使用双侧引伸计测量试样伸长时,应报告平均伸长。对于连续蠕变试验,引伸计直接安装在试样的平行部分,依据引伸计标距Le测量蠕变伸长率。
7)当引伸计安装在试样的夹持末端来测量蠕变伸长时,末端的外形和尺寸应保证能够在试样的参考长度内完全准确地测定伸长。依据参考长度Lr测量蠕变伸长率。
8)通常,引伸计的标距应尽可能地接近参考长度。为了提高测量准确度,标距应尽可能的大。
9)如果仅仅测量蠕变断裂后的残余伸长或规定时间的残余伸长,则不必使用引伸计。
10)对于不连续试验,试样卸载后冷却到室温,采用合适的工具测量标距长度的残余伸长。测量工具的精度应达到0.01ΔLr或0.01mm,取其大者。完成测量后,试样可以再次升温和加载。
11)对于采用短标距试样的小应变试验,例如应变小于等于1%,需要仔细选用具有足够分辨力的测量装置。
12)当使用镍基合金材料的引伸计时,应注意避免虚假的负蠕变。
3.加热装置(www.xing528.com)
1)采用加热装置加热试样至规定温度T。规定温度T与显示温度Ti的允许偏差和试样长度方向上允许的最大温度偏差见表2-34。
2)对于规定温度超过1100℃的试验,应由双方协商确定温度的允许偏差。
3)显示温度Ti是在试样的平行段表面测得的,应考虑所有来源的误差并对系统误差进行修正。
4)允许采用加热炉各个加热区间温度的间接测量方式来代替直接测量试样表面温度,这种方式必须证实能满足上述偏差的要求。
表2-34Ti与T的允许偏差和试样长度方向上允许的最大温度偏差
5)如果使用引伸计,则应考虑某种方法保护炉外的引伸计部分不会由于炉外空气温度的波动而对长度测量产生太大影响。
6)读取引伸计测量数值时,试验机环境温度波动应不超过±3℃。
7)对于不连续试验,标距测量时的环境温度波动应不超过±2℃。如果超过这个范围,应考虑环境温度变化带来的影响。
4.热电偶
1)热电偶的测量端与试样表面应保持良好的热接触,并应该屏蔽以避免热源的直接辐射。炉内电偶丝其余部分应该有热防护和电绝缘。
2)对于试验时间较短(通常不超过500h)的热电偶至少应每72个月校准或检定一次。对于试验时间超过12个月的贵金属热电偶应按以下要求校准或检定:①规定温度低于等于600℃的每四年校准或检定一次;②规定温度高于600℃而低于等于800℃的每两年校准或检定一次;③规定温度高于800℃的每一年校准或检定一次。
3)如果试验时间超过了校准或检定周期,应在试验完成后立即校准或检定。如果热电偶重新焊接,则应在使用前再次校准或检定。
4)应对试验温度或者包含试验温度的典型区间对热电偶的偏差进行标定。
5)如果能够证明热电偶的偏差不影响规定允许的温度波动的,那么可以延长两次校准或检定之间的时间。
6)由于热电偶污染造成化学成分变化导致的温度漂移,以及人为处置的物理损伤都会导致热电偶输出值的变化。这些变化应该记录下来,并且如果要查询应该能够查到。
7)温度波动是由所使用的热电偶类型以及在试验温度下的暴露时间决定的。
8)如果热电偶的漂移影响超出温度的允许偏差,则应提高校准或检定的频次,或者通过热电偶的显示值对温度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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