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域辽阔,海岸线长、岛屿多,进行海岛与陆地、海岛与海岛间的通信主要是通过海底光缆来进行。随着通信业务需求的增加,相应地对海底光缆通信系统的建设需求也随之增加。到目前为止,国内已经在数十个海域建立了海底光缆通信网络,由此承担了海岛及沿岸大部分通信业务。同时,国内海底光缆通信系统的设计和制造也不断进行更新和推进,相关单位和组织也积极地参与国际海底光缆通信系统的标准制定,极大地推进了我国海底光缆通信技术的发展。
我国于1987年敷设了第一条军用海底光缆,虽然仅仅比最早的海底光缆晚两年,但国内目前只有关于海底光缆通信系统的工程设计规范,仅仅将光缆产品的参数进行了规范,并没有系统总体方面的标准。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制定一系列成熟可靠的相关标准,这对海底光缆通信系统的建设和使用都很不利。
从1993年开始,我国已陆续进行了有关海底光缆产品及系统方面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尚未形成比较完备的海底光缆系统标准体系。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国有关海底光缆产品及系统方面已颁布实施和正在起草制定的国家标准(GB)、国家军用标准(GJB)、通信行业标准(YD)、电子行业(军用)标准(SJ)共有十多个,见表1-5。
表1-5 我国有关海底光缆产品及系统方面的标准建议
按照标准的要求程度,将“标准”划分为“规范”“规程”和“指南”三类。规范是指“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需要满足的要求的文件”;规程是指“为设备、构件或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或使用而推荐惯例或程序的文件”;指南是指“给出某主题的一般性、原则性的信息、指导或建议的文件”。
规范是规定技术要求,规范必定有要求型条款组成的“要求”;而规程中大部分条款是由推荐性条款组成;规程中的惯例或程序推荐是“过程”,而规范规定的是“结果”。指南的具体内容限定在信息、指导或建议等方面,而不会涉及要求或程序。
对于我国的军用标准,按《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将军用标准文件分为三大类:军用标准、军用规范和指导性技术文件。军用标准与军用规范的使用是有区别的。标准是规定标准的过程、程序、惯例和方法,规定术语、符号、代号、标志、代码,规定产品的分类、命名、系列等;规范则是规定符合使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要求,属于支持装备订购的文件,是合同标的技术内容的组成部分,其目的是规定订购对象的适用性要求,主要是供订购方和承制方签订合同、进行交付或验收活动时使用。标准一般不涉及供需双方,通常通过规范的引用才在订购过程中发挥作用。规范涉及供需双方,直接在订购过程中发挥作用,是装备订货和进行研制的依据。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是为装备的论证、使用及管理提供和推荐数据、资料和指南等。
有关海底光缆通信系统的国内标准中,除SJ 51428/8—2002、GJB 5931—2007是关于有中继系统的,其余标准可作为海底光缆通信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使用。
下面简要介绍表1-5中的各个标准。
1.GJB 1659a—2009《光纤光缆接头通用规范》
GJB1659a—2009《光纤光缆接头通用规范》代替了GJB 1659—1993。该规范规定了光纤接头、光缆接头的通用要求和质量保证规定等。该规范适用于光纤接头和光缆接头,不适用于海底等特殊应用场合的光纤光缆接头。
2.GB/T 18480—2001《海底光缆规范》
GB/T 18480—2001《海底光缆规范》推荐了6种典型结构。深海光缆有两种结构,浅海光缆有单铠浅海光缆、双铠浅海光缆各两种结构。该规范由7个部分和3个附录组成,详细规定了海底光缆的产品分类、材料、制造长度、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封存、标志、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海底光缆的制造和使用。对横跨江河、湖泊的水下光缆,也可参照使用。
3.GJB 4489—2002《海底光缆通用规范》
GJB4489—2002《海底光缆通用规范》由原总参第61研究所起草。该规范规定了海底光缆的通用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获准备和说明事项。适用于海底光缆的研制、生产、订货和验收。规范于2003年2月8日发布,2003年5月1日开始实施。GB/T 18480—2001和GJB 4489—2002的试验项目见表1-6。
表1-6 试验项目表
(续)
4.GJB 5654—2006《军用无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通用要求》
GJB 5654—2006《军用无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通用要求》规定了无中继海底光缆系统构成、性能、传输终端设备性能和海底光缆性能。给出了无中继海底光缆系统的技术实现方法,根据传输距离的需要,给出6种系统配置,但未包括关于远泵光放大器和使用远泵光放大器的无中继海底光缆系统功率预算。
5.GJB 5931—2007《军用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通用要求》
GJB 5931—2007《军用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通用要求》规定了有中继海底光缆系统构成、性能、光传输终端设备要求、海底光中继设备性能、海底光缆要求。
6.YD/T 814.3—2005《浅海光缆接头盒》(www.xing528.com)
YD/T 814.3—2005《浅海光缆接头盒》规定了浅海光缆接头盒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装。本部分适用于海底光纤通信线路中浅海光缆之间的接续和维修用接头盒。
7.YD/T 925—2009《光缆终端盒》
YD/T 925—2009《光缆终端盒》规定了光缆终端盒的产品型号、结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传输、贮存等要求。适用于光缆终端盒的检验和验收,并可作为光缆终端盒设计、生产和使用的技术依据。不适用于架空地线复合光缆(OPGW)和应急光缆终端盒。光纤配线架(ODF)具有光缆终端功能的部分也可参照本标准。
8.YD 5018—2005《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YD 5018—2005《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是在原YD 5018—1996《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基础上修订的。原信息产业部于2006年2月28日发布执行YD 5018—2005《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通知,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规范适用于新建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简称海底光缆通信系统)的工程设计、改建、扩建以及其他涉及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内容的工程设计亦可参照本规范结合具体工程情况执行。规范由12个部分和3个附录构成,主要内容包括系统及系统指标设计、路由选择和登陆站的选择、设备配置和安装设计和远供电源系统设计等。
9.YD/T 5056—2005《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本规范是有线传输工程建设标准中唯一的既包括光缆路工程验收内容,又包括了光传输系统工程验收的内容的一个系统标准。YD/T 5056—2005《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是在原YD 5056—1998《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基础上修订的。其主要内容包括海底光缆线路验收和海底光缆传输设备安装验收,是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依据,适用于新建工程。对于改建、扩建以及其他海底光缆通信系统的工程验收可参照本规范执行,是工程设计规范的配套标准。工程验收指标及要求应符合工程设计规范及其他相关技术体制、标准和工程的设计文件的要求。
10.SJ 20380—1993《海底光缆通信系统通用规范》
SJ 20380—1993《海底光缆通信系统通用规范》规定了海底光缆通信系统中光端机、海底光缆和光缆接头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浅海海底光缆通信系统。
11.SJ 51428/4—1997《骨架式重型浅海SU型光纤光缆详细规范》
SJ 51428/4—1997《骨架式重型浅海SU型光纤光缆详细规范》规定了骨架式重型浅海SU型光纤光缆的详细要求。该规范由5个部分和1个附录组成,详细规定了骨架式重型浅海SU型光纤光缆的设计和结构、材料、光学性能、机械性能、环境性能、电性能、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封存、标志、运输和贮存等要求,适用于骨架式重型浅海SU型光纤光缆的制造和使用。
12.SJ 51428/7—2000《军用轻型浅海光缆详细规范》
SJ 51428/7—2000《军用轻型浅海光缆详细规范》规定了军用轻型浅海光缆的详细要求。该规范由5个部分和1个附录组成,详细规定了军用轻型浅海光缆的设计和结构、材料、光学性能、机械性能、环境性能、电气性能、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封存、标志、运输和贮存等要求,适用于军用轻型浅海光缆的制造和使用。
13.SJ 51428/8—2002《可带中继的浅海光缆详细规范》
SJ 51428/8—2002《可带中继的浅海光缆详细规范》规定了可带中继的浅海光缆的详细要求。该规范由5个部分和1个附录组成,详细规定了可带中继的浅海光缆的材料、设计和结构、光学性能、机械性能、环境适应性、电气性能、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封存、标志、运输和贮存等要求,适用于可带中继的浅海光缆的制造和使用。
14.SJ 51659/1—1998《骨架式浅海光缆接头盒详细规范》
SJ 51659/1—1998《骨架式浅海光缆接头盒详细规范》规定了骨架式浅海光缆接头盒的详细要求。该规范由6个部分和1个附录组成,详细规定了骨架式浅海光缆接头盒的材料、设计和结构、机械性能、光学性能、电性能、环境性能、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封存、标志、运输和贮存等要求,附录规定了布缆船的主要敷设设备及计算公式,适用于骨架式浅海光缆接头盒的制造和使用。
15.SJ 51659/2—2000《军用轻型海光缆接头盒详细规范》
SJ 51659/2—2000《军用轻型海光缆接头盒详细规范》规定了军用轻型浅海光缆接头盒的详细要求。该规范由6个部分和1个附录组成,详细规定了军用轻型浅海光缆接头盒的材料、设计和结构、机械性能、光学性能、电性能、环境性能、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封存、标志、运输和贮存等要求,附录规定了布缆船的主要敷设设备及计算公式,适用于军用轻型浅海光缆接头盒的制造和使用。
16.SJ 51659/3—2002《TSE-773浅海光缆接头盒详细规范》
SJ 51659/3—2002《TSE-773浅海光缆接头盒详细规范》规定了军用浅海光缆接头盒的详细要求。该规范由6个部分和1个附录组成,详细规定了军用浅海光缆接头盒的材料、设计和结构、机械性能、光学性能、电性能、环境性能、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封存、标志、运输和贮存等要求,附录规定了布缆船的主要敷设设备及计算公式,适用于军用浅海光缆接头盒的制造和使用。
17.HJB ××××—20××《军用海底光缆通信线路工程通用要求》
HJB ××××—20××《军用海底光缆通信线路工程通用要求》中对海缆的敷设及埋设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包括敷设方式、敷设深度、清扫海区、海底光缆接续、海底光缆装船、海底光缆埋设、海底光缆铺设、海底光缆登陆、敷设余量、线路工程测试、登陆点水线房(井)建筑、工程中的导航定位、线路的安全防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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