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BA程序代码可以保存在三种模块中,即窗体模块、标准模块和类模块。每一个标准模块、窗体模块和类模块可以包含两部分,即声明部分和例程部分,其中声明部分包括常量、变量以及类型和动态链接库例程的声明,例程部分则包括函数、子程序以及属性例程等。
1.窗体模块
一个最简单的VB(VBA)应用程序可以只有一个窗体,所有的程序代码都包含在该窗体的模块中。当然也可以为程序添加另外的窗体模块,以形成多窗体的程序结构。窗体模块是大部分VB程序的基础,在窗体模块中可以包含基本的变量、类型和例程的声明,以及事件处理例程和常规例程等。在窗体模块中的程序代码专属于该窗体所属的应用程序,它也可以引用其他的窗体或者对象等。
2.标准模块
标准模块以.BAS作为文件后缀名,它可以作为例程和声明的容器。在应用程序的扩展过程中,往往会添加很多的窗体,其间难免会出现多个窗体需要共享一块程序代码的情况。在多个窗体中进行简单的复制粘贴可以实现,但是会带来巨大的工作量,并且当共享的这段程序需要修改时,就需要对所有用到这段程序的窗体中的代码一一修改,其繁琐程度可想而知。(www.xing528.com)
为了避免这种麻烦,可以创建一个标准模块,该模块中包含有窗体共用的代码段,如果窗体需要使用这段代码的话,直接将该模块包含到工程中即可。修改了标准模块中的代码以后,包含了该模块了窗体中的对应代码也会自动更新。并且,标准模块可以被不同的外部程序使用,具有很强的扩展性。标注模块中的变量的作用域限定在程序之内,也就是说变量存在于程序的执行过程中。只要不终止程序,变量就一直发生作用。
3.类模块
类模块以.CLS作为后缀名,用来定义一个类,是面向对象编程的基础。在类模块中,用户可以编写代码定义一个类,并定义类的各种属性和方法。定义完类的属性和方法之后,可以在程序中利用该类创建其实例,该实例继承类的方法和属性。类的实例的变量和数据存在于该实例的生命时间,随着该实例的产生而产生,随着该实例的消失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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