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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伯格矿难:无谓的矿山惨剧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图3中可以看到维尔伯格矿右方第五个长臂工作面的设计以及发现遇难者的位置,这是从MSHA对这起矿难的调查报告里拿出来的。MSHA报告对维尔伯格矿的矿山检查这样评论道:在起火之前,MSHA对整个矿的最后检查从1984年11月6日持续到12月18日。在结束对维尔伯格矿难的讨论之前,我必须再指出一点。而在维尔伯格矿,遇难者的平均采煤时间大约是7.9年:最少的也有3.25年的采煤经验,最老者甚至在矿上已经工作了42年。

维尔伯格矿难:无谓的矿山惨剧

尽管在20世纪80年代也发生了多起死亡事故,但1984年发生在犹他的维尔伯格(Wilberg)矿难和1988年发生在肯塔基的塔基州威廉站(William Station)矿难对于我们的研究具有最为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因为这两起矿难规模较大,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对于威廉站矿难还没有出版调查报告,所以我把重点放在维尔伯格矿难上。

1984年12月19日晚上,犹他电力和照明公司所有、金刚砂采矿公司运营的一座矿井中的一场大火夺去了27名矿工的生命。在图3中可以看到维尔伯格矿右方第五个长臂工作面的设计以及发现遇难者的位置,这是从MSHA对这起矿难的调查报告里拿出来的。像斯科舍矿一样,维尔伯格矿也可被视为一个屡教不改者。MSHA报告对维尔伯格矿的矿山检查这样评论道:

在起火之前,MSHA对整个矿的最后检查从1984年11月6日持续到12月18日(就在矿难发生的前一天)。在检查期间给安全守护员签发了27张违规通知单、2个指令以及一个警告,然而也是无用。第五右工作面在12月12日刚检查过。全矿有61处被要求整改,包括第五右工作面区域里的7处。

金刚砂矿业公司的安全部门也不定期进行检查。其中一位工作人员在1984年12月11日还在5号右工作面检查,检查了独立自救设备和三分之二的矿车(belt entry),没有不安全或违规记录。

此简短的陈述让人不禁心生疑问,其中最大的一个疑问就是:就在矿难前一天MSHA的检查中怎么就没有发现那起事故的苗头?在某种程度上,当作者讨论“九个条件和行为有助于解释这期严重矿山起火事故的成因,同时这也违反了1977年联邦矿山安全和健康法”(MSHA,1987c,88)时,在这份报告中MSHA也是在检讨它自身。事故后,MSHA依据联邦监管守则(Code of Federal Regulaiton CFR)所公布的违规清单值得再次一读:

图3 1984年12月19日犹他州orangeville金刚砂煤矿公司维尔伯格地下煤矿火灾(ID.No.42—00080)

数据来源:MSHA,1987c。

30 CFR 75.1725(a)——5号右工作面的英格索兰空气压缩机没有维持在安全的作业状态,因为联动控制开关接触不良了,在起火前又专门在旁边安了一个高温安全阀。空气压缩机无意间被打开了,一直开了69个小时导致机器过热。如果操作得当的话,高温安全阀也可以阻止这场火灾……

30 CFR 75.512——根据检查记录和证人证言,应当由专门人员每周检查一次,这样才能确保5号右工作面的英格索兰电动压缩机处于安全作业状态,但这项检查并没有得到落实……(www.xing528.com)

30 CFR 75.1704——5号右长臂采煤工作面中的两个不同的独立逃生通道并没有保持在安全状态……挡板(stopings)的很多洞口使矿车的逃生通道很快就充满了这些有毒气体烟雾

30 CFR 75.1101-23(a)——在起火时公司所实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没有达到MSHA的要求,因为它们并没有解决当前采煤法中的问题,并且还规定,只有在遇到烟雾时才能使用自救工具,否则不能使用。

30 CFR 75.1704-2(d)——地图显示,所设计的从工作段到主逃生系统的逃生通道并没有在5号右工作面上标注出来。根据调查队所确定的遇难者位置以及幸存者的证言,在工作段上的几个矿工企图逃生时,他们并不知道有哪些可用的逃生路线

30 CFR 75.1714(b)——金砂矿业公司并没有对1984年12月19日正在5号右长臂工作面工作的矿工进行足够的培训,没有人告诉他们自救工具摆放在何处,如何使用自救工具……

30 CFR 75.1105——位于36号横巷中压缩站中的一台英格索兰压缩机并没有被放置在具有防火结构的房子或区域内,这也使压缩机里的火很快涌进进风通道。

30 CFR 75.1107-1(a)(2)——位于36号横巷工期压缩站的电动压缩机无人值守,压缩机里含有大量易燃材料和液体,运行已经超过24小时的换班时间,然而也没有安放灭火系统。由于缺乏灭火系统也使大火迅速涌入进风通道。

30 CFR 75.1600-2(e)——位于5号右工作面皮带传送处的MSA3号公共呼叫电话并没有一直维护好,呼叫开关被发现有问题(一直保持在开的状态),从这里无法呼叫出去。这也使传送带的人无法给他人报警起火。如果从5号工作面出的矿工能早些收到火灾报警,或许他们还有时间逃生。

就在1985年7月26日至1987年2月24日的矿难调查过程中,又签发了9张违规通知单。所有的违规表面上看都是很容易发觉的,好像也都是“重大和重要”的(用MSHA的术语来形容)。必须再次发出疑问,为何在经历了MSHA长达六周的检查之后,这些违规情况还是纹丝未动,一点都没整改?

在结束对维尔伯格矿难的讨论之前,我必须再指出一点。那些煤炭业发展的鼓吹者常常说那些工作中的伤亡者都是一些没经验者。而在维尔伯格矿,遇难者的平均采煤时间大约是7.9年:最少的也有3.25年的采煤经验,最老者甚至在矿上已经工作了42年。我的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在不安全的条件下工作,他也是身不由己,经验也无法阻止伤亡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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