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立法宗旨所述:“采煤业中首要关心的必定是矿工的健康和安全,矿工才是最宝贵的资源。”回顾法案就可以发现(尽管与赫克勒所提版本相比它有些保守),国会改善煤矿工作条件的呼声势不可挡,同以前的法案相比,它大大拓展了法律覆盖的范围。法案主要分为五个部分或五个标题:三个是有关健康和安全标准的;一个是处理黑肺病问题的;还有一个是处理法律行政问题的。
通过授权给矿务局,后来又转到煤矿执行和安全局(The Mining Enforcement and Safety Administration,简写为MESA),这部法律大大拓展了联邦机构的可能执法范围。这些机构有权力进入矿井并对违规者处以罚款。说实话,这部成文法的许多方面都应被赞美,因为它站在了矿工立场上。但也不可否认,这部法律的许多方面以及之后的执行条例也可能产生一个不同的结果。
受法案约束的矿山
每个煤矿,要流入商业市场的产品,或者说会影响商业市场的行为和产品,以及此类矿中的每个经营者和每一位矿工都应该接受这个法案条款的约束。
1969年法案中的这个条款代表了安全领域的一个巨大进步。联邦机构的权力第一次拓展到所有类型和规模的矿井。尽管从各方面来说这都是一个正面条款,但在规制中也存在着丑陋的一面。
之前的法案把瓦斯矿和非瓦斯矿区区分对待,1969年法案专门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前联邦机构把某些矿划为非瓦斯矿(即低甲烷水平的矿),并不要求这些矿的经营者满足一定的安全标准。这些矿一般由小的独立工会经营者把控,根据矿务局的记录,它们在过去这些年里有着非常好的安全记录。(美国参议院,1969,4—10)矿务局报告记录了1952年7月至1969年6月10日这期间的井下起火和爆炸事件,记录显示只有55起起火事件发生于非瓦斯矿,只死亡了27人。非瓦斯矿的火灾死亡率只有6.7%,损伤率只有12.3%,而它们的产能大概占到了总产能的40%,雇佣人数占到了总用工人数的45%。(美国众议院,1969,1—10)(www.xing528.com)
这些小公司声称,基于以往的良好表现,完全没有任何安全上的理由来改变原来这些分类,把非瓦斯矿当作瓦斯矿来看待。下面伯特·霍尔科姆(Robert Holcomb)的这段话就集中反映了这种观点。他是派克县经营者协会主席,这是他在国会煤矿健康和安全委员会的发言。
不幸的是,煤矿安全也难逃煤炭政治的荼毒。许多建议打着安全的旗号,但所干的事与矿工安全没什么关联,而是与煤炭业中权贵、大经营者及工会的利益相关。
然而不再区分瓦斯矿和非瓦斯矿的主要影响是会使国家的一些小型矿陷入破产境地。结果是大大增加了阿拉巴契亚地区的矿工失业率,那里的政府现在不得不花数十亿美元来增加就业率。这些小矿之所以破产,主要是因为他们负担不起那些在瓦斯矿里所必需的安全设备经费。(美国众议院,1969,556—557)
不出所料,这个法律施行后尽管全国总产能没大变化,但地下矿井减少了22%,相应地露天矿增加了18%。有588个地下矿井被关闭掉,其中70.7%位于肯塔基和西弗吉尼亚州,这两个州的私营非瓦斯小煤矿占据了主导地位。1974年早期,MESA管理者杰克·戴(Jack Day)指出,在剩下来的1000个非瓦斯矿中,只有大约50%的矿能符合1969年法案标准。1969年3月30日,法律要求内政部发布命令关闭这些矿。内政部在其报告中承认,关闭这些矿将会导致全国煤炭产能的大幅度下降,产能将会下降5%,将会有6000名矿工失业。总而言之,许多在临界点挣扎的小公司被很多人认为进步的1969年法案条款所压垮。西部一些大煤炭公司拥有和运营的露天矿则弥补了产能损失,也趁机强化了它们对煤炭市场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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