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储量丰富,但美国过了很久才把煤炭作为其主要能源。因为有大量木材可用,对于早期的美国人来说就没必要使用其他能源,所以几乎没有人烧煤。[1]煤炭使用受限的另一个因素是采煤业本身。在前工业化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只有地层表面的天然煤才会被人利用。这些煤炭长期裸露在外,不断被风化雨蚀,属于劣质燃料。它们发热量很低,燃烧时还会散发出有害气体。
煤炭最早被开采于1701年,地址位于詹姆斯河一带的马纳金(Manakin),即今天的弗吉尼亚州里士满(Richmond)附近(Eavenson,1942)。一年以后,一位定居者向弗吉尼亚州当局申请在他的铁匠铺里烧煤并获得准许,这是最早的煤炭商业使用记录。在之后的50年间,数以万计的小型商业煤矿在弗吉尼亚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建立并运营,以满足铁匠和钢铁工人日益增长的煤炭需求。随着诸如威廉之子约翰·佩恩(John Penn)等人投资于煤炭这一新兴产业,煤炭的商业前景在这一时期也开始显现。从1736年起,佩恩获得了位于宾夕法尼亚西部阿勒格尼和莫农加希拉河交汇处的重要煤炭资源。1784年匹兹堡市在此建立,并最终成为19世纪烟煤和钢铁工业的交易中心之一。(www.xing528.com)
和很多早期欧洲采矿业一样,当时美国的大多数煤矿是露天作业,几乎没有任何机械化工具。经营良好的矿大多位于河流附近,这样方便把煤炭运送到市场出售。1758年,虽然弗吉尼亚州的煤炭被运往北波士顿、纽约、费城等地,煤炭被明确为商品,但是木材、木炭和水能仍然是整个18世纪的主要能源。1800年,美国煤炭工业总产量仅为108000吨(全国煤炭协会,1985)。然而在短短的40年间,煤炭取代了木材成为美国的首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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