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质主观评价分为对音响产品和对固定安装系统两类进行评价。对产品(如扬声器、功放等)的评价应把被评定的产品放置在具有一定建声条件的听音室内进行。对音响系统评价则可在系统安装的现场进行。
1.对音响产品评价听音室的要求
(1)房间尺寸的最佳比例:1.9∶1.4∶1.0。主要目的是尽量减少房间内的声音共振频点。
(2)房间面积:30~50m2(大功率扬声器箱可适当放大)。
(3)混响时间:RT60=0.25~0.4s(容积大的房间,混响时间可适当增加)。
(4)室内环境条件:温度20~25℃;湿度35%~75%。
2.评价小组人员
评价小组成员应由具有一定音乐素养和高保真听音经验的录音师、音乐家、电声工程师和演员等人组成。评定人员人数一般为4~10人(系统评价可增至16人),年龄档次从18~60岁适当拉开,男、女比例适中。
3.设备布置
左、右两组扬声器箱与评价人员的位置尽量安排为一个等边三角形的布局,使全体评价人员处于最佳听音的“皇帝位”上。评价人员的座位高度应逐排上升12cm。距侧墙和后墙应大于1m。
扬声器箱的参考轴离地面高度应不低于最后排人耳的高度。扬声器箱距侧墙不小于1m,距后墙不小于0.7m。
4.重放声压级
在听音区,粉噪信号源的声压级达80~85dB(A)。
5.评价项目
音乐节目:评定选项为清晰度、平衡度、丰满度、圆润度、明亮度、真实度、柔和度、立体声效果和总体音质。
语言节目:清晰度、丰满度、圆润度、明亮度、真实度、平衡度。
6.评分方法
通常采用的方法有对比法和等级评分法。
(1)对比法是把被测对象与一套标准产品用快速瞬时切换,进行对比判断。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判断结果比较一致。(www.xing528.com)
(2)等级评分法是评价人员通过自己的听觉和经验对音质效果进行等级评定。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不受标准产品性能的限制,但要评价人员具有相当高的素质水平,否则评定结果的主观性太多而难以统一。对于固定安装的系统只能采用此法。
等级评分法一般采用五个等级,见表2-5。表2-6是音质评价打分表。
表2-5 声音质量的等级
表2-6 音质评价打分表
7.数据处理方法
数据统计方法一般采用经典统计法。方法如下:
(1)音质主观听音评价单项平均得分计算:
式中 Pi——每个评定人员所评的个人分数;
n——评定人员总数。
(2)评价项目计权百分数:一般把明亮度、丰满度、柔和度、圆润度、清晰度、平衡度、融合度等7项合在一起统计,并得出7项音质评价的平均分Pn:
式中 m——音质评定的项目数,在上述例子中m=7。
音质主观听音评价的总得分需包括7项音质评价的平均分Pn、立体声效果分Pst和总体音质效果分P总体音质三部分。它们之中的权重分配一般为:7项音质评价效果平均分Pn的权重为60%,立体声效果分Pst的权重为15%,总体音质效果P总体音质的权重为25%。
音质主观评价计权后的总得分P为
P=Pn×60%+Pst×15%+P总体音质×25%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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