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瓦斯及高瓦斯隧道施工时,每个工点均成立瓦斯检测班组,聘用经过专业培训合格且取得证件的专职瓦检员,配置专用检测设备开展瓦斯人工检测工作。 瓦斯人工检测专职瓦检员和仪器配置见表14.10 和表14.11。
1)瓦斯人工检测专职人员及设备配备
表14.10 瓦斯人工检测专职瓦检员配置表
表14.11 瓦斯人工检测仪器配置表
2)人工瓦检地点
①瓦检员进洞时必须在洞内距洞口30 m,二衬台车部位,防水板作业台架,辅助坑道与正洞交汇处,各预留洞室,掌子面断面变化处、局部坍塌处、超前探孔、加深炮孔及开挖台车距拱顶不大于30 cm 处等重点部位进行加强瓦斯检测。
②一般每个断面至少检查6 个点,即拱顶、两侧拱腰、两侧墙角和仰拱底中点各距离坑道周边20 cm 处,在该6 点对坑道风流中瓦斯和一氧化碳、硫化氢均应检查。
③节理裂隙处的检查可以沿着裂隙布设测点检测。
3)检测频率
①一般工序作业面每2 h 检测一次。
②特殊工序如电焊作业、防水板焊接、塌方处理等重点部位,必须保证全过程检测。
③对通风死角(防水板台车、二衬台车端头、塌腔、断面变化处等)每2 h 检测一次。
④对瓦斯浓度含量在0.5%以下时,每个0.5 ~1 h 检查一次;在0.5%以上时,应加强检测频率,随时检查,不得离开掌子面,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采取加强通风措施保证施工过程安全。
⑤适当增加对洞室死角,尤其是对隧道上部、坍塌洞穴、避车洞等各个凹陷处通风不良、瓦斯易集聚的地点增加检测频率;当班末作业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情况。
⑥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均必须单独增加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判断是否:放炮地点附近20 m 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75%时,严禁放炮;放炮后必须待工作面及回风中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上时,方可恢复工作面工作;没有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和安全员值班不得放炮。
⑦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并且证实停风区瓦斯浓度不超过0.5%,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浓度不超过0.5%,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供风。
⑧因全面停电,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必须恢复通风,排出瓦斯。 恢复正常供风后,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经通风和瓦斯检查人员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证实浓度不超标,危险排除后方可恢复工作。
4)瓦斯人工检测管理制度
①瓦斯人工检测实行24 h 连续检测,做到专人专面,每一个工作面每班不少于1 人,每个洞口设置4 名煤矿专职瓦检员,实行8 h 轮流倒班制度。 瓦检员应携带便携式多参数测定仪(氧气、硫化氢等)。
②落实一岗双责制,带班作业人员、工班长、安全员、洞内掌子面作业机械(含运输车辆)司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洞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做到对作业工作面瓦斯浓度即时检测。
③对掌子面、断面变化处、局部坍塌处、洞室、超前钻孔、加深炮孔等重点部位使用光干涉瓦检仪加强检测。
④对炮渣表面瓦斯浓度进行动态检测。
⑤及时填写瓦斯检测手册、台账、公示牌,便于作业人员了解洞内瓦斯情况。 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人工瓦斯检测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其纳入施工工序管理。
5)瓦斯浓度卡控标准
瓦检员如检测发现瓦斯浓度为0.5% ~0.75%时,应立即报警,并现场加强检测;瓦斯浓度超过0.75%时,立即停工、断电并撤离人员,查明原因,加强通风检测。 待该区域瓦斯浓度降低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施工。
6)瓦检仪器使用与管理
①成立高瓦斯隧道瓦斯监测组,进行瓦斯人工检测,建立瓦斯自动监控系统,专门负责瓦斯检测、监控工作。
②瓦斯检测人员必须熟悉瓦斯检测仪器设备性能,且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持证上岗作业。 在瓦斯检测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瓦斯检测的操作规程,随时注意检查各类瓦检仪器,保持完好状态。
③瓦斯监控值班人员必须由专职人员担任,应熟悉瓦斯监控系统功能,掌握瓦斯监控系统操作技能,具备通风、瓦斯基本知识,对瓦斯监控系统、瓦斯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瓦斯监控实行24 h 连续不间断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离岗现象发生。
④瓦斯检测、监控人员建立书面交接班制度。(www.xing528.com)
⑤隧道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监控系统应具有短信息预警功能,条件不具备时进行人工预警。 运行期间自动监控系统(含车载式甲烷断电仪)由专职监测电工进行巡视及维护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⑥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实施连续监测,在掌子面、防水板作业台架、二衬台车前端、洞内距洞口30 m(或辅助坑道与正洞交汇处)布设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距拱顶不大于30 cm 处。根据地质情况适时增设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传感器。
⑦严禁随意更改甲烷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参数设定,发现各类传感器数据显示异常时,应由监控值班员通知监测电工、瓦检员共同对洞内瓦斯浓度进行验证、核实,根据验证结果采取应对措施。
7)瓦斯检测设备校验制度
①所有仪器每年必须接受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强制检定一次,保证仪器在强检有效期内。
②相关人员进洞时必须携带瓦斯检查仪器,当班领用当班交回,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严禁私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③发放人员每班提前半小时,对使用的仪器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完好检查,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示值,至少使用1%的标气进行检测,检查仪器的电压或电源负压值,不完好或误差超标仪器不得发放。 使用人员领取仪器后,要检查其完好情况,不合格仪器要立即更换。
④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便携式瓦检仪、甲烷传感器等设备、每7 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 每7 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8)注意事项
①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或动力电缆共用。
②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要求,并接通洞内电源及控制线。 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负荷侧。
③必须每天检查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电缆线是否畅通,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检测值班室,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必须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 h 内对工种设备调试、校正完毕。
④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制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⑤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必须报分部经理和总工审阅。
⑥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和连成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并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
9)人工瓦检工作流程及瓦斯检测地点布置
详见图14.8 和图14.9。
图14.8 人工瓦斯检测工作流程图
10)瓦斯隧道安全管理相关记录表格
表1 瓦斯检测手册,瓦检员人手一册。
表2 瓦斯检查牌板。
表3 瓦斯检查台账。 通常1 月一本,负责人签阅后存档。
表4 风机供电切换、风机切换及测风记录表。 风机供电切换、风机切换每月一次,测风每旬一次。
表5 瓦电、风电闭锁测试记录表。 每周一次。
图14.9 人工瓦斯检测地点布置图
表6 隧道瓦斯监控系统异常原因分析记录表。
表7 便携式瓦检仪、瓦斯传感器校正记录表。 每7 天一次。
表8 瓦斯隧道防爆设备检查记录表。 每周一次,包括电气设备、固定机械、行走式机械等。
表9 特殊工序(动火)作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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